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个问题让叶钦纠结了一整晚。
程非池不到十点就走了,说在附近订了酒店,叶钦还没大胆到留他在这里过夜,乖乖把人送到门口。
走前程非池依旧主动道:“我明天要先去趟别的地方,晚点过来。”
叶钦还是不太明白他将行踪告知自己的目的,回到屋里只茫然惆怅地舒了口气。
第二天早上先按周封的吩咐给廖逸方打了个电话,原本想好了一套说辞,没想到被廖逸方先发制人:“那个小姑娘就是他本人的事,叶同学知道吗?”
叶钦又找回了上学时被班长支配的恐惧,拿出自己出道以来最诚恳的演技道:“不知道,什么小姑娘?他又出去沾花惹草了?”
“那倒没有,就是上次说是你的粉丝的小姑娘。”
廖逸方叹气道,“算了,是我傻,那么幼稚的伎俩我都看不出。”
“不不不,是周封那家伙太狡猾。”
叶钦试探着他的态度,见他并没有很生气,问道,“班长你是怎么发现的啊?”
“他拍了张我们学校大门的照片发微博,带了定位。”
“说不定那个小姑娘刚好经过呢?”
“那会儿我人就在传达室里坐着,门口就他一个人。”
叶钦:“……”
人赃并获,蠢得无可救药,狡猾两个字都高看了他。
既是来当说客的,好话还是得继续说:“他也是太想跟你和好了,病急乱投医,动机是好的。”
廖逸方沉默片刻,“嗯”
了一声。
叶钦还欲再替周封美言两句,被他轻巧打断:“下个月15号咱们班同学聚会,叶同学你来吗?”
这个同学聚会叶钦是知道的,他的QQ号还在班级群里,每年这时候都会收到全员艾特,偶尔也会进群爬个楼窥个屏,却是一声都不敢出。
经历那样天翻地覆的家庭变故,大学也没念成,叶钦很清楚自己在大家眼中的形象。
落井下石幸灾乐祸的他见多了,就算老同学们都心地善良,他也受不了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
许是骨子里的残留的骄傲作祟,从潇洒大方动不动就请客随手施与恩惠,变为处处低人一等受人照顾,这样的转变他至今都没能完全适应。
“就不了吧。”
叶钦找理由拒绝道,“我这腿还没好利索,出趟门怪不方便的。”
廖逸方心思细,自然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大家都很惦记你,就吃个饭聊聊天,前几年我们也是每年一聚,气氛都很好,不会让你难堪的。”
自进娱乐圈以来,叶钦就没跟从前的朋友有过来往,周封退伍后才渐渐联系上,要说一点不想念那是不可能的。
叶钦挠挠头,没把话说太满:“让我考虑两天,行吗?”
因为腿伤,叶钦这几天都没洗澡。
昨天蹦了挺长一段路,出了一身汗,闻闻身上都快臭了,他决定趁程非池不在冲个澡。
伤口不能碰水,前期准备工作必须充分。
叶钦找了只塑料袋套在左腿上,封口处用宽胶带缠了几圈,确保不会进水,把花洒头尽量往淋浴间里墙推,门虚掩着,搬一张小凳子放在外面用来搁腿。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略微有些骨感,叶钦想象中的游刃有余、得心应手没有发生,年久失修的花洒头到处喷水,溅到外面弄得地面湿滑,小凳子踩不稳,几次将要滑倒而没倒成皆因胳膊扶得扎实。
最近腿脚不好使常用胳膊代替的叶钦想,这么下去先膨胀的应该是肱二头肌。
他还惦记着同学聚会的事,边艰难地给自己搓背边寻思,到底去不去呢?去的话互相寒暄起来怎么介绍自己的职业?还得置办一套新衣服吧?秋装刚上市的时候可贵了……他为什么还不把那件外套还给我啊?
思绪在外围飘荡几圈,终又绕回程非池身上。
叶钦嘀咕着他昨天说晚点来,晚点是几点?来吃晚饭吗?晚点来是不是就能晚点走了?
这个疑问没困扰叶钦太久,他刚洗完澡坐在沙发上拆腿上的胶带,程非池就来了。
叶钦迫不及待地开了门,随后才意识到自己此刻形象怪异,尴尬地把还套着塑料袋的伤腿往身后藏。
程非池进门后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
正当叶钦以为他会像之前一样进厨房时,他从卫生间里拿了干毛巾出来,不由分说盖在叶钦头上,站在身后帮他擦了起来。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张晨穿越诡异世界,联手小哥,重铸钦天监!天不诛之妖,我钦天监来诛!地不填之堑,我钦天监来填!死亡公路,车祸频发!关注高速官方,立镇魂石,颂往生经!地铁塌陷,无法通车!关注城建官方,打七星钉,刻穷奇像!水库命案频发,闸门松动报警!关注水利官方,以青铜铸霸下,托铜棺沉于湖底!长江屠蛟,昆仑镇魔!西出蛮荒之地,东临海天之巅!凡九州之域,钦天监之辖,神魔皆避!...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都市电竞日常直播陪玩代练无脑爽文林天穿越蓝星,这里全民都在玩王者。但没想到原主身患绝症,只剩七天可活。绑定游戏系统后,他成为无敌全能选手,且做任务就能加生命。任务1给女老板陪玩,获得好评加一天生命。任务2给女老板代练,完成单子加两天生命。任务3随着系统功能逐步解锁,他还获得了内含房车技能及各种道具的宝箱。陪玩撞车德华,在土鸡高地虐泉一打五。...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