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凌汐点了点头,表示认同:“是啊,陛下,这些金字塔是古埃及文明的杰作之一,见证了那个时代的辉煌与繁荣。
不过,开罗城内只有金字塔,但古埃及的法老宫殿并不在开罗城内,而是在南方的底比斯。
如果陛下感兴趣,臣妾可以施展法术,带您前往底比斯一游。”
温景安欣然答应:“好啊,那我们就去吧!
我很想看看真正的法老宫殿是什么样子。”
于是,沈凌汐双手合十,念动咒语,一道神秘的光芒笼罩住二人。
眨眼间,他们便消失在了原地,来到了遥远的底比斯城。
当温景安再次睁开眼睛时,眼前的景象让他大为震撼。
古老的底比斯城矗立在尼罗河畔,宏伟的城墙、精美的宫殿以及繁华的街道尽收眼底。
沈凌汐微笑着解释道:“陛下,这里就是底比斯城,曾经是古埃及最强大的城市之一。
在这里,您将看到更多的金字塔群和法老宫殿。”
温景安兴奋地点头:“太好了,我们快去参观一下吧!”
在沈凌汐的带领下,温景安游览了底比斯城的每一个角落。
他们走进了法老的宫殿,欣赏着华丽的壁画和珍贵的文物;登上了金字塔顶,俯瞰着整个底比斯城的壮丽景色。
温景安沉浸在这浓厚的历史氛围中,被古埃及文明的魅力深深吸引。
他感激地对沈凌汐说:“谢谢你带我来这里,让我有机会亲身体验到如此伟大的文明遗迹。
这种感觉真是难以言喻。”
沈凌汐微笑着回应道:“能让陛下开心,臣妾也感到无比荣幸。
而且,这只是开始哦,以后还有更多有趣的地方等着我们一起去探索呢!”
她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沈凌汐兴奋地对温景安提议道:“陛下,接下来我们去看看帝王谷吧!
那里可是充满了神秘和传奇色彩呢。”
温景安毫不犹豫地点头表示同意,于是两人继续踏上旅程。
当他们来到帝王谷时,眼前的景象再次令温景安惊叹不已。
谷中分布着众多宏伟壮观的金字塔和神庙,每一座都展现出独特的建筑风格和深厚的历史底蕴。
他们漫步在帝王谷中,仿佛进入了一个神秘而古老的世界。
温景安仔细观察着每一座建筑,试图从它们身上解读出古代文明的智慧和秘密。
沈凌汐则在一旁陪伴着他,不时分享自己对这些遗迹的了解和感悟。
“这里的每一块石头都充满了故事。”
温景安感慨道,“我们的大清帝国也有许多古迹,但这里的文明更加古老和神秘。”
他们来到了一座巨大的金字塔前,这座金字塔高耸入云,气势恢宏。
沈凌汐运用法术轻轻一挥,金字塔的入口便缓缓打开。
两人小心翼翼地走进金字塔内,里面弥漫着一股古老而神秘的气息。
在金字塔内部,他们发现了一间隐藏的密室。
密室内摆放着各种珍贵的文物和宝藏,琳琅满目。
温景安好奇地拿起一件金器,仔细观察起来。
他注意到金器上刻着一些神秘的文字,这些文字似乎蕴含着某种深意。
“这些文字我们带回去给翰林院研究吧。”
温景安说道,“或许能解开其中的秘密。”
沈凌汐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好主意。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