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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盛庇要盛长白接手公司,于是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接触到了各种有关经济的东西,盛长白的天资聪颖,十二岁那年被美国一所高中破格录取。

她走后,盛庇把于承灏也送了过来,不愿意多看见他一眼。

二人在异国他乡相依为命,盛长白也是全心全意的照顾她这位弟弟,所以于承灏对姐姐很好。

“我没傻,和我走吧。

去他找不到的地方,等他一死,我们就自由了。”

“灏灏,”

盛长白的神情严肃起来“不可以这么说,他毕竟是我们的父亲。”

于承灏见盛长白偏心盛庇,也就不说话了,他气鼓鼓地坐在一旁。

盛长白坐起身,后背的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但是难免会有些虚弱。

只是这样坐起来,她也一阵头晕目眩。

“会好的。

等我找到不老药,我就拿你作交换条件,让他把公司的继承权交付给你。”

盛长白说话轻轻的,她担心隔墙有耳,只用二人能听见的声音说。

“姐,我不想要什么继承权,我也不知道你们究竟在搞什么东西,我只要你平安,平安就好。”

于承灏毕竟年纪尚小,说着说着竟把自己都感动哭了。

于承灏想伸手擦擦自己的眼泪,没想到被长长的刘海缠住了手,乱蓬蓬的头发十分喜感。

盛长白忍不住发笑,“我说灏灏,你能把头上那坨假发摘下来吗?”

于承灏使劲地摇摇头,发网把他的头发箍的死死的,这要是一摘下来,他的形象可全毁了。

不如现在这个样子,好歹还能混个美女一说。

于承灏和盛长白的性格截然相反,许是从小不被看好,他就像一匹脱了缰的野马一样,不学无术,在美国念书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这么多年了,他唯一喜欢的就是摇滚乐了。

他成立了个小乐队,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他是主唱兼bass手。

————

“小峰啊,你家老爷子身体如何啊?”

盛庇非常喜欢朴峰这个孩子,要不是盛长白极力反对,他都想收了朴峰做女婿。

因为自己经历的缘故,盛庇对于盛长白的婚事倒是没限制过什么,一切都随着她的性子。

盛庇对盛长白的能力和为人都很放心,尤其是性子,像极了她的母亲,成熟稳重,不争不抢。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见盛长白谈过一场恋爱,进入娱乐圈后就更加如此了。

“还行,硬朗着呢。

等哪天我让他过来陪您老下棋。”

朴峰一身西装革履,像参加婚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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