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九十三章 还真是看得起本座(第1页)

穹苍老祖沉吟了下,补充了一句。

宸元圣子只是重创,并未伤及性命,双方之间,并未有不可化解之仇怨。

一尊半圣老祖,若是愿意加入他们星月圣地,不仅能够弥补这两年在半圣大妖冲击下,遭受的损失,还能让他们星月圣地实力提升不少。

至于他这星蕴徒孙,不会是那紫云大陆半圣的对手,穹苍老祖根本就没有想过。

百万年的苦修,虽然未曾让他这徒孙踏出那一步,晋升四阶半圣,但一身修为,也到了三阶半圣之巅峰,配合上他那星神之体,四阶半圣之下,几乎没有几人会是他的对手。

那位紫云大陆半圣会是四阶半圣?

这可能吗?

那位紫云大陆半圣,有紫云大陆先辈之大机缘,他们这些人又何尝没有。

而且,比起那人来,他们获取的机缘,那是只多不少。

如今的紫云大陆,说是大陆,其实就是当年灭世之战,紫云大陆破碎后,留下的较大一块碎片罢了。

而他们万星海域,当年落下的紫云大陆碎片总和,可是远大于紫云大陆,光是他们星月圣地所在这块碎片,就不比紫云大陆小上多少。

若非这两年万星海域风云突变,不知何时,就会杀出一尊五阶、六阶半圣大妖来,他们星月圣地根本就不可能看得上那紫云大陆。

那一位,能够有个二阶半圣修为,怕就是极限。

“是,师祖!”

......

“沅遂,尽快做好搬迁准备。”

穹苍老祖视线一转,落在一位身穿浅蓝色长袍的一阶半圣,也是他们星月圣地当代圣主身上,吩咐道,“等星蕴拿下那位半圣,我等就马上迁往紫云大陆。”

万星海域波谲云诡,迁徙刻不容缓。

这一个月来,半圣大妖出现的频率,明显高了不少。

就这么不到十天功夫,就已经出现了五尊半圣大妖。

再这么下去,还了得,五阶,六阶半圣大妖,那是早晚之事,就是七阶、八阶半圣,都不是没有可能。

“是,祖师。”

......

紫云大陆二十光年外,一座绵连百万里的荒岛上。

长达万丈的三十六层楼船,悬浮在荒岛上空。

被苏长青一声冷喝吓得狼狈逃窜的星月圣地众真传,深怕苏长青会对他们赶尽杀绝,根本不敢在紫云大陆过多逗留。

楼船,顶层。

“咳咳咳......”

宸元圣子躺在床榻之上,不时咳嗽出声,面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

那一位不仅是六阶上品阵法大师,居然还是一位半圣老祖。

这一回,本座真是冲动了。

若是早知那一位还是半圣老祖,他绝不会这般冒失。

他只是星月圣地圣子,并非圣主,与九阶大尊,还有平等对话的资格,但半圣老祖,他这个圣子,还差得远了,换成他们星月圣地圣主还差不多。

万幸那一位没有痛下杀手,不然,就不是神魂重伤那么简单。

也不知几位祖师会如何应对那一位?

一尊半圣老祖,还是六阶上品阵法大师,这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

几位祖师,十有八九,怕是会以拉拢为主。

就在这时......

“哒哒......”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这就是我的篮球

这就是我的篮球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老婆别跑,快到为夫碗里来!21世纪天才特工沈青禾,咚一下穿越成为东陵护国候嫡小姐,原以为可以吃香喝辣的。结果庶母欺,庶妹辱,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么?一朝翻身,虐渣亲,斗渣男,大杀四方。可那个一次见面就将她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铁血绝情呢,这位王爷你整天黏在身边真的好吗?...

神仙职员

神仙职员

从下水道里挖出的法宝,开始了逆天的修行这本书很多人还有印象吗?...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