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096章 古老的小镇(第1页)

冷风吹过,雪花粘在了脸上,带来一阵冰凉。

伊克洛尔低头漠视着雪莉,眼睛微微一眯。

他忽然发觉,怀中的这个女孩的体温竟然低得惊人!

先前的肌肤接触他虽然感觉到了一丝丝凉意,却误以为是这鬼天气让他产生了错觉,所以没有在意。

后来将雪莉抱起来后,因为外大衣的阻隔迟缓了冰冷传递,直到现在,当冷意透过衣物,让他感觉到的是刺骨的凉!

就好像抱着一块冰一样。

“女人,你知不知道你和他人不同?”

“嗯,我的体温不正常,我知道。”

雪莉的声音很小,似乎有点不愿意说。

伊克洛尔眼神一凛,果然,是拥有精灵体质的人类吗?

早在千年前,巨龙统治下的人类就已经能使用自然的力量了,用魔力和精神来沟通自然,以得到强大的力量,那个力量被称为魔法,是人类可以使用却无法追根溯源的神秘力量。

但传闻说有一类人是不需要和自然沟通的,他们生来就是自然的宠儿,是长成了人类模样的自然的精灵!

他们生来就带有魔法的能力,是魔道的天才。

他们的不同之处通常会通过身体表现出来,必定有着与常人大不相同的因素存在。

千年前出现过几个拥有此类精灵体质的人,他们无一例外都是赫赫有名的强者,在巨龙的面前,他们也拥有与之一战的力量。

圣骑士雷伊扎克没有那种体质,因为他不需要,作为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旷世奇才,他修炼魔法的速度比拥有精灵体质的人更加迅速!

虽然单属性的精准度稍逊一筹,但他可是全才!

掌握了存在于世的所有元素魔法!

他就是个不该存在于世的怪物,一个能够打破平衡的异类!

圣骑士雷伊扎克拥有屠龙的实力,但是无法对付庞大的龙族,所以才有了驱龙师的诞生。

虽然近千年来的见闻属于断层状态,但大体上应该和千年前一样,精灵体质是非常稀缺的体质,就算翻遍全大陆,也不见得能找到十人以上。

不过魔法早已经没落了,现在的能力体系是驱魔术,力量体系的转变或许会让人们忽略掉这异常珍惜的体质,毕竟这个体质是为魔法而生,不是为驱魔术而存在的。

怀中的女孩,是拥有精灵体质的异类!

伊克洛尔如此断定。

出生在寒冷的北方,体温又如此之低,而且,她似乎有一股相当不错的魔力啊!

只是她本人似乎并不知情就是了。

这就是精灵体质的好处,在不知不觉中提炼魔力,然后厚积薄发,一朝成为他人仰望的强者。

不过就算拥有天赋之姿,没有训练,没有学习,没有战斗的洗涤,照样会一辈子平庸下去。

这个凡人相当幸运啊!

碰到了自己,她就不可能平庸了……

驱龙师在心中给自己戴了一顶高帽子。

不过现在有个问题,他必须去找人打听该如何去往埃里塞拉王国,这个问题雪莉是无法回答的,因为她没有出过远门,一眼能看得出来,这是个对外界一无所知的女孩。

热门小说推荐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二十一世纪特种兵花楹执行任务时,被炸身亡。醒来第一眼就差点被吃掉。惊魂未定发现自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成了大肚婆,未出世的孩他爹还是个傻子。还好手握亿万空间物资,逃难咱也不怕。基建咱也能搞定。只是这玉矿挖起来有点儿麻烦!这边做着首富的梦,那边频频被追杀。既然你们不长眼惹到她,她也只好大发善心的教教你们做人的道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武功在高也怕菜刀。等下,那些人为什么这么怕她的傻夫,就连皇帝也...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