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037 形势不妙(第1页)

被刚入门半年的新人打断手腕,实在不怎么光彩。

不仅求知堂的其他弟子大加嘲讽,连狐朋狗友齐怀诚和孙相也埋怨马德没用,给他们丢了脸。

马德在心里面一直憋着一股恶气,此刻旧事重提,他气得浑身肥肉直哆嗦。

“这次谁输了,绕膳堂大厅爬三圈,同时喊一百声‘我是猪’。”

楚楚将两只手在耳边张开,比划成招风耳的样子,做鬼脸嗤笑:“你那圆滚滚的可爱身段,不用喊人家也看出来是猪。”

马德暴怒,刚要破口大骂,齐怀诚挥手制止。

“今日由我同何当归打赌,输了的话我爬。”

贺亚男问:“要怎么比,对花名那种娘娘腔玩法我们可不会。”

“对花名”

是指一方先拿出一枝花草,另一方必须用名称对偶的花草相匹配。

比如说,美人蕉对君子竹,观音莲对罗汉果,诸如此类。

齐怀诚说道:“不比对花名,也不比数量和种类,这两种玩法靠出苦力,漫山遍野拔一大堆草,落于下乘。

咱们只需出一枝花草,比谁的品种更珍奇。

不用找裁判,我相信何师弟的眼光和为人,到时候各自的花草一亮相,他说谁胜便是谁胜。”

如果说到奇花异草,峨嵋山上哪处都没有百草谷多,当归爽快答应:“好,一言为定。”

众人散去,楚楚与贺亚男留了下来,前者忧虑地说:“事情恐怕不妙,上午齐怀诚不知从哪儿弄到一棵萱竹兰,四处炫耀,百草谷中可有能匹敌的?”

当归听罢,如迎头泼一盆冷水,心凉了半截。

萱竹兰是天下三大名草之一,被誉为“花中之花”

、“万花之灵”

它最奇特之处,是同一朵花上生有七枚花瓣,分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故又称“彩虹仙子”

另外,每一株萱竹兰只开一朵花,如美人之首;枝叶秾纤合度摇曳生姿,如美人之体。

萱竹兰不单单花朵生得美,而且美在整体上,像一名绝色佳人。

牡丹芍药等与其一比,立刻显得粗蠢俗艳。

文人骚客吟诵萱竹兰的诗篇无数,或以名花喻美女,或以美女赞名花。

晋阳国王妃梅丽华号称中州第一美女,齐思退写了一首赋,称赞说“皎若萱竹出云端”

,把她与彩虹、萱竹兰相比。

歌赋传唱开后,梅丽华叹道:“若能抵萱竹兰半数,余心足矣。”

她自认为尚不及萱竹兰的一半漂亮。

物以稀为贵,萱竹兰得享大名,还有美丽之外的因素。

此花只生长在五行俱全、无阴无阳之地,萌发于惊蛰初雷的雨水中。

以上条件单独一项已是很难,更别说全部满足。

“五行俱全”

指土壤中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分量相等,“无阴无阳”

要求生长地既不见日头也不见月亮,但又必须有充足的自然光折射,否则植物无法吸收能量。

最后一条更苛刻,如果惊蛰这一天没打雷下雨的话,那么萱竹兰不会发芽。

因此,每年整个楚江国能找到的萱竹兰,绝不超过十棵。

贺亚男瞧当归神色,明白他拿不出比萱竹兰更珍稀的花草,忍不住埋怨楚楚:“既然你早知道,刚才为何不提醒?我们不和齐怀诚比就是了。”

楚楚叹口气,朝当归努嘴道:“你问他肯么?马德侮辱吴师叔,以当归的脾气,说什么都要斗到底。

热门小说推荐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二十一世纪特种兵花楹执行任务时,被炸身亡。醒来第一眼就差点被吃掉。惊魂未定发现自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成了大肚婆,未出世的孩他爹还是个傻子。还好手握亿万空间物资,逃难咱也不怕。基建咱也能搞定。只是这玉矿挖起来有点儿麻烦!这边做着首富的梦,那边频频被追杀。既然你们不长眼惹到她,她也只好大发善心的教教你们做人的道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武功在高也怕菜刀。等下,那些人为什么这么怕她的傻夫,就连皇帝也...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