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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2页)

因为楚九为人勤快,自他学会打猎后,猎户会将打猎所得分一半给他,也足够他生活。

楚九和老家伙结缘,是因为一只麋鹿。

当时,楚九正在山中追一只麋鹿,为了这只麋鹿,他已经在河边的树上整整等了三天,就是为了等麋鹿喝水的时候,因为麋鹿喝水的时候警惕度会有所降低,能成功猎取的希望会更大。

麋鹿的一双角,是楚国贵族最喜欢的东西,听说能显著提高某一些方面的能力。

所以,麋鹿便成了一种稀缺资源,导致价格奇高,麋鹿的一双初生的角,在楚国可以卖到一个金币,而且还常常处于有价无市的地步。

在楚国,一个金币相当于十银币一百铜币一千铁币。

在草籽镇的无忧酒馆买一斤酒,也只不过才三个铁币。

这一金币,对于楚九的诱惑力是非常大的,他虽长在山野,可是通过几年的人事交往,也知道了钱是个好东西,因为钱能买到很多好东西。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在人世活了二十年,还没有见过金币的样子,他想看看。

楚九准备好了药箭和干粮,在药箭上涂了一定份量的麻药,保证麋鹿会被麻倒,而不至于死亡。

带全了物品,楚九前往河边准备,他不打算杀掉这只麋鹿,因为杀掉了这只麋鹿,相当于是自绝财路,不如将其养起来划算。

麋鹿的角每年会生长一次,要的就是刚刚生长出来的初角。

将麋鹿圈养起来是最好的做法,那样,每年就可以有一个金币进账,生生不息。

为此,楚九在这里一等就是三天,这三天,他选了最不引起麋鹿警觉的一棵树,他在树上,一动不动的蜷缩着,饿了就吃点自备的干饼子,渴了就喝点露水。

终于,在第三天的傍晚,他看到了这只麋鹿。

楚九在树上,藏的更小心,将整张脸藏在了两支树干的后面,只在树干的间隙,露出一双眼睛。

他将呼吸调整在最佳状态,一双通红的布满血丝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麋鹿,等着麋鹿喝水的那一刻。

因为麋鹿生性胆小,但凡身边有小小的动静,它就会立刻撒腿而跑。

当麋鹿跑起来,猎人便没有了猎取的希望,意味着这次的狩猎以失败而告终。

楚国的人都知道,在山林中和一只未受伤的麋鹿赛跑,是最愚蠢的,在山林中和麋鹿赛跑,无异于在水中和鱼比赛憋气。

楚九猫着身子,爬上了树,在树上等着,弓已经拉到满弦,他要等的就是麋鹿喝水的那一刻,那一刻,麋鹿会将头低下去,视线能看到的只有水面,同时,因为喝水,会将它的警惕性降到最低。

终于,他等到了那一刻。

楚九左臂前伸,右臂将弓拉满。

一箭飞出,宛若一道闪电,带着破空声,正中麋鹿臀部。

麋鹿被射中了屁股,转身,撒腿就跑。

楚九在此布局多日,怎肯放它归去。

楚九见麋鹿要跑,火速从树上跳下来,开始狂追,同时在心中估摸着药性散发的时间。

人在林中,毕竟不是麋鹿的对手。

楚九已经算是猎人之中的佼佼者了,可还是追赶不上麋鹿的速度,更何况又是一只受伤吃痛,更加激起求生欲望的麋鹿。

好在楚九知道药性大约发作的时间,依着麋鹿留下的印记,向林中追去。

可是当他见到鹿的那一刻,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只见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子坐在地上,面前摆着一临时搭建的架子,生了一堆火,火上边烤着的,赫然就是自己的麋鹿。

老者见楚九到来,以手摸须,道:“不料此间还有人烟,余心甚慰,美食独享无味,过来同吃吧?”

说着,很随意的将一条鹿腿拆下来,拿在手上,示意楚九过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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