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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3 章 混沌(第1页)

通天在还没有获得通天教主这个称号,在还没有获得上清这个名字之前,是一团刚刚生在世上的混沌。

没有名字、没有归处、没有可以栖息的地方。

他生自天崩地裂时落下来的混沌之气,本是一团黑漆漆不讨厌人喜欢的混沌,没有自我,没有灵智,甚至连一个单纯的生灵也算不上。

总的来说,跟天底下的风雨雷电差不多就是一种存在但不存活的物质,不过,他比人家讨厌的多,所经之地莫不陷入混沌抹为虚无。

他比“死”

还可怕,他一旦出现就代表着一切都将化为虚无,不复存在。

由此可见,他对着这个生机勃勃的世界来说到底有多讨厌了,可是他这一团黑漆漆哪里知道自己有多讨厌,反正天也崩了,地也裂了,三界又有重回混沌之势,他这一团乌漆麻黑就跟着风雨雷电一样顺势而为呗。

不过这个由盘古开辟的世界到底没有重回混沌的一团,女娲以身补天,弥补了天地的裂痕,三界又重新划分开来,甚至有了这一次之后,化为天道的众神意志将三界分的更加清晰,不允许任何人僭越三界的界限,这一场前所未有的大灾难警示着每一个人,时刻预防着“融合”

的悲剧再一次发生。

不过女娲到底是干大事的,不拘小节,把他这一团黑漆漆忘到人间了。

也许是女娲死前用宝莲灯镇压三界魂灵那一场壮举影响了这一团没有灵智的黑气,让其生出了灵智。

不过这个灵智不是什么高级的,就像最低等的动物,唯一的意志就是活着。

要在这个与他格格不入的世界里活下去可不容易,尤其是他的存在本身就是虚无,为了活着,他本能地寄生,他在很多生灵体内寄生过,但他们很快都被他吞掉了。

他也不是故意的,是真的没什么办法。

为了长时间地“活着”

,他只能不断寄生,活的死的,他不在乎,他就是一心活下去的单细胞动物,没有道德良心一类高级的想法。

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久,总之,他到后来奇迹般的有了复杂一些的想法。

他坐在人间的战场上,寄生在一个小孩儿身上,用小孩子的身体头一次起了闲心观察起这个世界,死人、鲜血、哀嚎、哭喊,还有,战士们死前呼唤的“母亲”

他在那一刻陡然生出了人心。

他看着自己现在的躯壳,知道用不了多久,这具躯壳也得控制不住的消亡,然后他又得再找下一个,一个一个又一个,到底什么时候是尽头。

一直拼命活在这世上的他,不想活了。

他打算去死。

不过死前,他打算像个人一样试着活两天,他顶着一具小孩子的躯壳在战场上游荡,搜刮着战士们怀中紧紧揣的来自家乡的礼物,是吃的就尝两口,不是吃的就看看,他翻开一张羊皮卷,看着上面简陋的家书,看的挠头。

靠,他是个文盲。

写的什么鬼玩意儿,尽在鬼画

符。

真是无聊。

一边骂,他一边把羊皮卷小心翼翼地放了回去,站起来打算继续搜刮,不过,就在这时有一个人挡住了他的前路。

这个人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衣,头戴方巾,书生打扮,长得好不好看,他一个没有审美的混沌倒不是很清楚,不过,这个人是唯一靠近他的活人,蛮稀奇的,他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然后听到那个人的笑声。

他拿着折扇在手上轻轻一打,说“天下无奇不有。”

这啥意思

文盲的他属实是没听懂。

他傻愣在那,不知道那个看着他的人在心里已经将他的生死走过几轮了,一直被盯着看也挺难受的,这个人再稀奇,他也不能为此放弃一整片“草原”

啊。

他把他晾在一边,继续搜刮那些遗物,那个人就一直安静地站在战场上看着他像个食尸鬼一样四处抛来抛去。

混沌这时候想死,那个人职责所在也该杀他,可好巧不巧,那个人心软了。

他将有了人心的混沌带进了风雪漫天的昆仑山,混沌捧着一只烧鸡本着也没几天好活的心,吃的很欢快,然而,吃到烧鸡的第一刻,他不想死了。

靠,他想,这个世界也太美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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