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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燃烧的尾巴二(第2页)

“成年人,多半是男性而且不止一人。

希望……情况别是我想的那样。”

小铠提足气力,折返到原来的小道,寻着梅花状的小脚印跟了上去。

这一次,他没再停歇。

…………

“啧,还真是顽强啊。”

一戴着太阳镜的高个男子口中叼着根细长的草叶,语气颇为不耐。

他方脸,面相凶狠。

“哼,是啊。

过了这么久,它体内的火能量竟还没用完……如此来看,比起这身毛皮,这只九尾对战价值可能还要高些!”

另一个男子也算高,但和他那两米高的的搭档站在一起还是太矮了。

他相貌平平,是个光头。

“盖斯老弟,少扯淡了!

就这暴躁样子,哪有可能驯服得了?你看看它那对血红色的眼睛,恨不得杀了我们。”

“长手兄,我就开开玩笑,这种不知道活了多少年、取了多少人命的臭狐狸,谁敢用啊?”

这二人身强体壮,黑衣打扮,脚踩一双厚重的登山靴,长手腰别数把长短不一的匕首、刀具,手上牵着一只黑色的大犬,盖斯肩上扛着一大捆紧实的牛皮绳,手握一张拉满弦的弩箭。

他们不是啥好人——宝可梦猎人。

猎人,放在人类与宝可梦相争的年代还是一个很吃香的职业;但现在世界的主旋律是人与宝可梦和谐相处,这个职业自然就没落了。

如果说之前猎人的存在是猎杀凶兽、保护民众,象征着正义与力量,那现在他们的猎杀要么是为了利益,要么是向他人炫耀自己的力量与胆气,要么是追求生死相斗的刺激,无论哪一样都失了正义、只余力量,不为人支持。

如果放任这些猎杀行为,不难想到会有什么后果……冤冤相报何时了,人类与宝可梦在历史上唯一一次的全面战争便是因此爆发的,世界陷于黑暗,差点毁于一旦。

精灵球能够取代残酷的杀戮,“猎人”

便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可是,非法狩猎,屡禁不止。

一方面,联盟不可能在森林等处安置摄像头,所以猎杀者的所作所为往往很难被发现,甚至永远不会被发现;另一方面,即便发现了,“猎人”

总会有各式各样的托辞,“我遭遇生命危险,生死存亡之际我只能动手”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杀的呢?我是在野外捡到的这个被天敌杀害的可怜家伙”

等等,而宝可梦不会请律师,它说的话别人也听不懂,所以联盟想要定罪很难,往往是以非法出售野生宝可梦的罪名告终……总之,联盟对于偷猎的行为甚是头痛,也无太好的解决办法。

说回现在——

场中,九尾正在被两只黑鲁加围攻。

九尾自然是长着九条尾巴。

尾巴修长而美丽,据传它生来便有六尾,但正常成长的话,每三百年才能长出一条尾巴。

由此推算下来,九尾少说有九百岁。

人类十分敬畏这种年长的狐狸,常常称其为“仙狐”

人类只能活百年,无法考究这类传说的真实性,但世人都知道六尾有一种不常规的成长方式,即从六尾到九尾只要一颗火之石,这才是六尾们“正常”

的进化途径。

林中的这只九尾也是食用了存于自然界中的火之石才完成了进化。

却见它一身金光灿灿的体毛,体形匀称,四肢修长,显得它高贵而优雅,其金色的九尾燃烧着赤红的火焰,一双赤瞳鲜红刺人。

它边战边退,口吐火焰,却被对手一一化解。

那两只大犬名为黑鲁加,被人冠以略带恐怖色彩的称号——“地狱犬”

、“恶魔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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