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1章 看开(第2页)

所以他要去学开车,才没有告诉你。

一方面他怕你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另外一方面,他是怕你给他太多的帮助。

也许你帮他,你觉得只是举手之劳,可是对于他来说,他就亏欠了你。

何况他那么喜欢你,怎么舍得亏欠你?”

李文文听了半天,才抬起头问万苗苗:“可是他喜欢我的时候,不是就知道我家里的条件吗?不是就知道我这个人什么样,他才会追我的吗?

可他为什么现在才开始自卑?他追我的时候为什么不会觉得自卑呢?”

万苗苗哑然。

人总会奢望自己够不到的东西,没有得到的时候,追求的过程就很幸福。

可是如果有一天你得到了,你就会开始患得患失,幸福就会慢慢消失。

最后只剩下得到宝物后的,惶惶不可终日。

所以万盛凯的心情万苗苗很理解。

万苗苗对陆一鸣其实也是这样,时他只奢望着和陆一鸣两个人相敬如宾,做一对普通的夫妻。

可是随着和陆一鸣接触的时间越来越长,万苗苗越来越看到陆一鸣的优秀,越来越喜欢陆一鸣。

万苗苗却变得越来越不敢亲近他,发掘他更多的优秀之处。

因为害怕失去,所以不敢让自己太过沉沦。

见万苗苗不说话,李文文也垂着头开始思索。

“不行,回来我还是要揍万盛凯一顿!他的这个想法根本就不对!我们都在一起了,他有事情一定要告诉我才对啊!

什么对我好,不都是他一厢情愿吗?他也没有问过我的意见啊。

如果我知道他要去县上学车的话,我肯定会给他一些钱,让他在外面过的更好。

不为别的,我只是想让我喜欢的人生活更好一些,有什么错吗?想为喜欢的人付出,不是很正常吗?

他凭什么剥夺我想要付出的心情?还有,他为什么要自卑?我喜欢他,难道不是因为我个人认可他了吗?

更重要的是,如果他觉得我们两个人的家世不相当,那他不应该更自豪吗?

和我同家世的人,我都没有喜欢,我却单单喜欢他。

难道不是因为他的个人魅力,超过了家世的影响吗?

最重要的是,如果他真的觉得我们两个人差别那么大,那么现在不是更要珍惜在一起的时间吗?

万一,万一如果真的有一天,我们因为外力原因不得不分开,现在不对彼此好一些,到时候不是会更遗憾吗?”

万苗苗一瞬间有些怔愣,然后突然笑了起来。

笑到眼泪都快流下来。

万苗苗觉得自己真的好笑,她总以为自己是现代人,思想比这个年代的人要先进开放很多。

可现在,万苗苗才意识到。

健全稳定的人格,不是在哪个时代形成的,而是正常的生活慢慢积累形成的。

这么看来,自己之前的怯懦。

真的有些可笑。

也不得不感叹,李文文果然是她小说里的女主角。

思想觉悟是真的高!

喜欢重回七零,自己老公自己宠!

请大家收藏:(www.630zww.cc)重回七零,自己老公自己宠!

【630中文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热门小说推荐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二十一世纪特种兵花楹执行任务时,被炸身亡。醒来第一眼就差点被吃掉。惊魂未定发现自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成了大肚婆,未出世的孩他爹还是个傻子。还好手握亿万空间物资,逃难咱也不怕。基建咱也能搞定。只是这玉矿挖起来有点儿麻烦!这边做着首富的梦,那边频频被追杀。既然你们不长眼惹到她,她也只好大发善心的教教你们做人的道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武功在高也怕菜刀。等下,那些人为什么这么怕她的傻夫,就连皇帝也...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