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城市的夜晚依然喧嚣,城市的夜景依然美丽,令人神往。
二顺子正美滋滋地想着,突然从巷子里窜出一伙蓬头垢面的年轻小伙,一个高个子地痞上前拦住他:“老板,哥们儿几个一天没吃饭了,借点钱呗!”
二顺子虽然没见过这场面,但在家时,听外出打工回来的人摆过城里地痞流氓凶悍的很,难道这就是城里的小地痞?
因此,他没好气地说:“滚!
老子没钱。
赶紧给我滚!”
“呦!
这是遇上个橫的了……”
高个子地痞一使眼色,几个小地痞对他搂脖子的搂脖子,揽腰的揽腰,抱腿的抱腿,几个回合就将二顺子撂倒。
高个子地痞拍拍二顺子的脸,奸笑道“哥儿几个,打他一顿就老实了……”
“对,敢叫我们老大滚,活得不耐烦了!”
“真是欠收拾……”
“……”
二顺子见他们人多势众,心里害怕,这顿打怕是免不了。
于是抱着头,缩紧成一团。
“让这土鳖长长教训!”
“兄弟们,揍他……”
“……”
一阵拳打脚踢之后,掏兜的掏兜,扒衣服的扒衣服,几分钟就将二顺子洗劫一空。
高个子地痞临走时又朝二顺子屁股重重的踹了一脚,骂道:“穷酸样,就这点钱白折腾了。
晦气!”
二顺子“闷哼”
一声,慢慢缓过神来,这伙小地痞早已不见踪影儿。
只剩他在疼痛中呻吟……
深秋的天更凉了,枯黄的树叶纷纷扬扬地洒落地上,像铺上一层黄地毯。
此时,二顺子饥饿交加,在寒风中全身冷飕飕的,彻底清醒过来,他从地上爬起来感到脸上、身上阵阵疼痛。
一夜城市的“洗礼”
,将他磨砺成另一副模样儿:蓬头垢面,血迹斑斑,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身上满身泥土,膝盖和腿上有道道血痕,一副十足的叫花子寒酸相。
单薄的秋衣和裤衩,冻得他浑身直打哆嗦。
他躬着腰,再也没有刚进城那副神气十足的样子。
早在村里就听说过:进城小心遇见打劫的!
可他没当回事,总觉得这事离自已很遥远。
却万万想不到,进城第一天就遇到殴打、抢劫这种事,让他觉得发生这一切都是自已人生中的无可奈何!
二顺子心里委屈……
有气发不出来……
憋屈……
……
清晨,东边的天开始放亮。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上辈子,姜言笙误会祁西野在外面有女人,跟他离心闹了半辈子。直到这个男人,跟她殉情在火海,她才懂得自己究竟有多爱他。重生回到一切悲剧还没发生之前。救下差点被人害死的孩子和父母。发誓找那些伤害过他们一家的人报仇雪恨。意外开启玉佩空间,也收获了一双捡漏的眼睛。破鼻烟壶,居然是上等翡翠。布满油垢的插屏,竟是金丝楠木打造的。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料,开出价值千万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一次次捡漏成功,一次次打脸爽翻,也在一次次跟祁西野深入交流后,了解到他比她想的更爱自己,自己比她想的更离不开他。情不知所起,一往而终。祁西野用长情的陪伴,跟她告白,自己的爱有多深,情有多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军婚三宝后,我在九零靠捡漏赢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外公留下的青铜器物竟然是上古大巫遗物!初级医师十八年修炼一朝觉醒,得祖巫传承,传承自上古的巫术与现代医术结合,造就新一代神医!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追魂夺命!...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身子一直体弱多病,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有些悬,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这他擅长,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第二年,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兴致勃勃要插秧。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从水里抬起脚。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啊李意卿...
晋上卿简介emspemsp关于晋上卿重生春秋晋国,成为尚未发迹的魏氏家族一员,名唤魏相。这是一个熠熠生辉的时代,也是一个刀光剑影的时代。秦穆公遗泽未散,殊不知秦之沉沦刚刚开始。楚庄王磨刀霍霍,正准备饮马黄河问鼎中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