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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象医巫,您不用着急,再放一会儿,等汤凉了之后再喝不迟。”
这是丁奇第一次称呼力部落医巫的名字,在刚听到力部落头领介绍医巫名字时,他差点没有笑出来。
为什么?
因为医巫瘦弱纤细的身材和大象的形象相差甚远,让人只能联想到竹竿,而不是一头大象。
可人家的身份摆在那里,你只能这样称呼,毕竟这只是一个名字,代号罢了。
可在瞥了一眼力部落的头领之后,丁奇只想抚额。
头领的名字叫蓝虎,这两个字先不说前面那一个字,单说虎字应该是很有威势了吧,可如果成为一头胖胖的虎,那走路的样子就让人有些忍俊不禁。
当然,肥虎也是有威严的,正如眼前的蓝虎头领,至少他的手下眼着他似乎比较害怕。
另外,看到他长得这么胖,丁奇不得不将力部落的本事提高到极点。
在原始社会食物短缺的情况下能长这么胖,只能说明部落很富足,还是极度富足那种。
这从他们部落大多数人长得很壮实就可以看出端倪,除了他们的医巫,好像这才是医巫的样子。
其实丁奇不知道的是,医巫年龄很大了,烤肉都吃不动,每次吃饭也只是撕下一条喂到嘴里,用自己仅剩的几颗牙将肉弄软才咽进去。
等大家吃完了,他还没吃几口,经常吃不饱的情况下瘦也是自然的。
可能是经常与各部落打交道,或者经常做交换,蓝虎头领长得也是和颜善目,一副生意人的做派,虽说他还不知道什么叫生意,只知道交换。
尽管他看不起对方手中拿出来的这些所谓陶器,看他们不容易,这么大老远的跑过来,本还想随便送他一些力石打发了事。
可没想到这个陶器竟然有这么厉害的作用,将水和肉放进去,底下用火烧之后,就能变成让人流口水的美味食物。
太神奇了!
所以,他从自身作为“生意人”
的本能出发,将这口陶锅的价值进行了估量,至少得将力石装满三个陶锅。
可在看到医巫迫不及待上前就喝汤的时候,他心里面咯噔了一下,五口陶锅的量!
这是他能够承受的极限。
这还不算,医巫手里捧着的那个陶碗只怕也能换到不少力石,它的作用简单,就是盛放物品,如盛水喝、盛食物等,但它重量很轻,比自己部落里交换过来的石碗要好用多了,盛的量还大。
嗯,能换三碗力石吧。
得是碎的才行,要不然装不了几小块啊!
蓝虎头领在算计着,丁奇伸手感受了一下陶碗的温度,然后示意金象医巫可以端起碗喝鸡汤了。
这锅鸡汤除了丁奇趁人不备在里面撒了一些盐之外,并没有其他调料。
但也就是这仅有的一味调料,将众人的味蕾打开。
丁奇又示意奔拿过几只碗过来,给蓝虎头领也盛了一碗汤,放了一根鸡腿,让他也品尝一下,同时将另一根炖的鸡腿放在医巫碗里,让他也感受一下久违的肉味。
温热的鸡汤顺着喉咙进入胃里,让金象医巫感受到一种比自己母亲的乳汁还要甘甜的味道,让他回味无穷,将碗里的汤喝完了还犹不自知。
而碗里的鸡腿自然而然地有一部分滑入他的嘴巴里,医巫眉毛一挑,嗯,不一样!
不再是干柴的烤肉,软糯留香,可比自己用口水和那几颗牙蠕动出来的肉好吃极了。
嗯!
鲜,香,有滋味!
再来一碗!
可他左等右等,竟然没人搭理他,岂有此理,难道部落这么不关心老人了吗?我还是医巫呢!
等他抬眼扫过去的时候,却发现丁奇很尴尬的在看着他,而他们的那个蓝虎头领则抱着那个碗在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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