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于文笑到:“娘子无需担心在我出关便遇到父亲。
父亲听说我刚出关过来便让我过来给你说孩子的名字。
按族谱上孩子是青字辈的,单字云可好。”
李玉洁低眉念了念:“叶青云,叶青云。”
李玉洁点了点头道:“这个名字还不错”
叶云听到自已的名字吓了一跳这个是巧合吗,怎么会呢。
此时感受到叶云的情绪的伴生灵玉说道:主人,不必担心不过巧合摆了,一个名字而已。
听到自已的伴生灵玉都这样说,自已也是说道:“摆了摆了,自已如今是太过于悠闲了,一天天胡思乱想的。”
听着自已的父母正在那里腻腻歪歪,说点小情话,叶云连忙静下心来与伴生灵玉联系:“小墨,开始慢慢吸收灵髓。”
伴生灵玉:“是的主人。”
随着伴生灵玉的回答,叶云感觉到自已的身体开始产生一种微妙的能量变化,这种能量流淌在经脉中,温润而有力。
他能够感受到自已与伴生灵玉之间的紧密联系,仿佛它们已经融入了彼此的血液和骨骼,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接下来的时间里,叶云开始专注于修炼,不再理会外界的纷繁复杂。
叶云他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灵髓的吸收和修炼中。
在伴生灵玉的帮助下,叶云逐渐掌握了如何更好地吸收和利用灵髓的方法。
他的修炼速度有了明显的提升,体内的能量流更加流畅加强筋脉,肉身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
..................………………..…………
时间一晃过去了三个月……
叶云,不对应该是叶青云已经来到这个世界的3个多月今日也是他的百日宴还有抓周,按照传统他的长辈也要给他见面礼。
同样在这三个月里叶青云也在周围人的谈话中知道了自已家族的情况,还有家族周围那些实力相当的势力。
家族势力范围在月关郡十三县之一的原玄县内,原玄县共有六个筑基势力四个筑基家族,两个筑基佣兵团,四个筑基家族分别是李,叶,王,慕四家。
李叶两家相互联姻一致对外,王慕两家也是如此相互扶持。
两个佣兵团分别是血狼佣兵团和漠沙佣兵团。
却是竞争对手,直到有一天,一件大事的发生打破了这种平衡。
数十年前北渊山脉里漠沙佣兵团突然发现了一头筑基境大圆满的土灵巨猿,它力大无穷,能操控元素力量。
漠沙佣兵团正在在狩猎时被血狼佣兵团偷袭造成极大的损失,两大筑基势力大打出手。
自那以后,血狼佣兵团和漠沙佣兵团之间的竞争就再也没有停止过。
他们不仅在各种任务中明争暗斗,还经常互相挑衅,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削弱对方的实力。
这种关系不仅体现在日常的佣兵任务中,更深入到两团成员的内心。
他们互相怀疑对方的实力,生怕被对方超越,这种心理状态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战斗欲望。
血狼佣兵团在原玄县以凶猛、锐利著称,他们的队员以擅长狩猎和刺杀而闻名。
他们犹如血色的狼群,总是在黑暗中潜行,等待机会给予敌人致命一击。
而漠沙佣兵团则以其灵活多变、狡猾谨慎著称,他们更像是一群沙暴中的独行侠,善于在危机中寻找机会,解决问题。
叶青云正在想着,母亲李玉洁走了进来看着叶青云在那里笑嘻嘻的。
过去捏着叶青云的小脸道:“云宝,又一个人在这里偷乐啊。
叶于文夫妻二人在两个月前,闲来无事,看着叶青云。
心血来潮给他取了个小名叫做云宝。
是的,没错,叶青云现在有个小名叫做云宝。
当时叶青云听到父母给自已取的小名叫云宝。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从骨中来简介emspemsp关于她从骨中来午夜时分,夜栈之门为你打开,你不敢走的路她会陪你走...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