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蒙军也还极为的诧异,这重甲骑士怎么敢独自出城,吃了熊心豹子胆呢?
不需要多,500人这种精良的重甲骑士,也许还能让他们头痛半天,可这一个人不是来送菜的吗?+
所以他们现在都很亢奋,这是行走的军功啊!
可还不待他们有动作,王明就直接驾驭着汗血宝马,想着蒙军发起了冲锋。
蒙军中一员大将红脸白须,正是开国四杰之一的赤老温。
看见对面冲来的骑兵,很是愤怒,一人一马出城来,不跪地求饶,还敢如此嚣张的发起冲锋,简直没把他放在眼里,不把他斩于马下,事后必然会被同僚那这当成嘲笑他的谈资。
当即赤老温拍马冲出去,欲一刀斩了着嚣张的家伙。
可事情却出乎了赤老温的预料,兵器一碰,不是对面骑士倒在马下,而是反震过来一道巨力,将手里的长刀直接磕飞出去,还不带兵器落地,胸腹间传来剧烈的疼痛,低头一看,对面骑士手中的的武器,居然轻易的捅进了自己的铠甲。
赤老温被王明一槊捅穿,但马依旧在冲锋中,马槊槊刃尾部的留情节卡住赤老温的尸体,防止滑到槊杆处,受到阻力的槊杆开始弯曲,王明一发力,便将赤老温的身体弹出老远,同时带出一蓬血雾,飘洒在空气中。
赤老温从未见过马槊,以为王明用的就是一把长矛,凭借他的铠甲应该能挡住敌人的攻击。
这也不是他无知,马槊这件冷兵器之王,它之所以是冷兵器之王,就是因为破甲效果极佳。
宋朝之后随着西北和幽燕等战马产地,被北方民族侵占,缺少强大的骑兵部队,马槊就再无用武之地。
并且槊的制作成本非常昂贵,失败几率高耗费大,一杆槊的使用和废弃的木材,足够做十把强弓,这对积弱的宋朝造成极大的经济负担,于是就在宋朝后渐渐消失在军中,所以赤老温根本没见过这玩意。
王明并没多看一眼赤老温的尸体一眼,直接错身而过,一马槊又捅穿个轻甲骑兵,如同虎入羊群,势不可挡,凡是挡在前方的敌人,就会被无情的刺穿,然后尸体被槊杆弹飞,空中留下红色的血雾。
蒙古军士兵对王明根本无法造成伤害,刀剑无法破王明是的防御,这两重铠甲可不是开玩笑的。
可以说如今的王明就是一个铁罐头,任何利器都无法伤害刺穿。
唯一能让王明有点感觉的就是锤之类的钝器,可惜他们不是李元霸,垂头比拳头大不了多少,攻击速度又慢,兵器还短,没靠近王明就被捅死了于马下。
退一步讲,就算钝器击打,被《金刚不坏神功》的护体之法削弱七层,伤害也不致命。
身下的汗血宝马,体型高大速度快,绝非寻常马匹能与之比较,汗血宝马身上也是披着重甲,无需担心被人攻击汗血宝马。
当然负重这么多,依旧能够如此的迅捷,在万军丛中横冲直撞,原因就是王明讲自身内气也灌注到了汗血宝马身上,这几天在城里王明除了在等待宋军支援外,就是为了试验这个方法。
王明记得跋风寒的人马如一之术,可以大大加强马匹的承重能力,和让马不易疲倦。
这术在经过王明这几天不知疲倦的实验中,终于研究出来了,生生玩死了襄阳城中为数不多的九匹马,这试验有风险,自然不能用汗血宝马来试验。
这办法其实也不难,关键在督脉,必须将先天真气由逆行改为顺行,通过尾闾穴输入马儿脊椎,运行三十六周天便可以了。
人和马各自的气血循环,结合起来,当马儿气窍满盈,气血遍行筋肉,自然有劲有力,疾驰千里不倦。
王明在万军丛中所向披靡,一路杀向中军大帐。
大女主爽文高智商宫斗女主算计全后宫疯批反派性格宋昭向来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子,同时她也活得比谁都清醒。打她知道自己被萧景珩选中,要入宫为妃的那一刻起,她的目标就十分明确我入宫就是要做皇后的,不然做什么?去给旁人做饭吗?所以一入宫,她便凭借自己的美貌与智慧,步步为营,俘获君心,将六宫玩弄于股掌之中。反正这后宫中的女人,为了家族为了自身荣宠,就没有不争不抢的,既然如此,她要做的就是先下手为强,将自己活成一个反派,斗垮所有人,成功登上凤位。一开始,皇帝萧景珩宠着宋昭,只因为她那张冠绝后宫的脸。后妃受宠,多会恃宠而骄,可宋昭却不同。她非但不会争宠,还总劝着萧景珩雨露均沾,多去别的后妃处走动走动。平日里对他的态度,也是肉眼可见的敷衍。这不禁让萧景珩心下生疑,觉得宋昭对他并非真心。帝王与生俱来的征服欲,让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彻底拿下这个女人不单是她的人,还有她的心。征服宋昭的过程,像是攀上这世间最高的山峰。只是萧景珩从未想过宋昭这座山,他一攀,竟心甘情愿地攀了一辈子。无穿书无重生无金手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娘娘病娇又茶媚,一路宫斗夺后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甜心都想要(NPH)简介emspemspemspemsp…emspemsp…emspemsp次奥!她什么都没干!她昨天晚上被两个男人干了!!!!emspemsp那两个男人还都是她的新郎官!!!emspemsp这尼玛是个什么样的丧病世界啊!!!emspemsp不过在这男多女少的世界体验了一段时...
九剑齐聚破苍穹,一朝成神碎乾坤!重生百年前,身怀九剑魂,必当手持长剑,一剑飘忽,人挡杀人,神挡嗜神!曾经的屈辱,曾经的仇恨,曾经的遗憾,曾经的彷徨,这一世,且能覆辙?步天昂首挺胸,锋芒毕露,剑指苍天,只问一句逆天何妨?一剑裂虚空!岂不快哉?...
收养的萝莉,成为一方妖尊,一声令下,万妖都管我叫爸爸!捡来的蛤蟆,进化上古金蟾,尽揽财气,连修百座黄金宫殿!无意中点化的一个小乞丐,竟修成绝世大能,非要带着万千弟子来认祖师爷天啊,放过我吧,我只想一个人静静苟下去!...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