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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顾白水念叨了一遍这个名字,总觉得有点莫名的熟悉。

“嗯,其实李十一的家族很显赫,在整个洛阳城也是最有名的望族。”

“不过他其实很懒散很没志气,最大的乐趣就是躺在树下晒太阳,晒完一面翻一面。

所以这人从小就没什么当纨绔子弟的抱负和理想。”

麻衣少女眨了眨眼睛,一边回忆一边絮叨着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

——

(ps:以下是本文支线李十一的故事,需要一点脑子转动的时间。

故事的最开始,是在一座名叫长安的老城里。

长安是唐国的国都,也是唐境最繁华的老城。

那时候李十一还没有出生,长安城里最出名的是另一个姓李的年轻人。

他是李十一的父亲,也是最年轻的镇国将军。

他父亲年轻的时候曾率领着唐国的玄甲铁骑走过视野所及的每一寸土地,驱除蛮族,收复北漠,年少成名,终其一生也从未有古败绩。

而且唐国的这位年轻将军并不是什么有勇无谋的匹夫,他生于庙堂之中,但更喜欢宫廷外的风景。

草原星空、野马牧民;烟雨小镇、文人墨客。

这一切世间有意思的东西他都想去亲眼目睹。

尽管他所去过的地方,最后都会留下一地残骸断臂,尸山血海。

他一辈子造了太多的杀孽,但其实也没有选择的权力。

人的一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走上一条奇怪的路,没办法回头只能随波逐流。

李十一后来和我说,他父亲想让他做个平庸的人。

是平庸,不是平凡。

……

后来,唐国的将军选择离开了长安城。

卸甲归田,去往了洛阳。

在洛阳城居民的记忆里,那个洛阳李家的大家主好像一直都是一个躬着身子温和沉稳的老农。

他总是穿着朴素的麻衣短袖,早起看着朝阳晨曦,晨光穿过洒落大地,也热衷于打理自己那一块方方正正的农田和泥土,总是埋头在自家的农地稻田里。

李十一曾经告诉过我,他爹把自己的人生分成了两个部分。

前半生活在战场和马背上,轰轰烈烈嘈杂喧闹,但其实并没有太多值得记住的事情。

搬来洛阳之前,他在长安城里遇到了一个姑娘。

李十一和我讲过那段故事。

“老爹和娘亲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其实比长安城里所有人知道的都要早一些,也更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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