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8章 第一次交易(第1页)

蒸饭的时候,景曼想了想,还是把自己的那份红烧肉拿出来,大家一起分享。

腾明榆也看到了这一幕,“我的那份给爷爷了。”

景曼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没事,反正这是袁经理给我们的,我一个人也吃不完,就大家一起吃吧。”

怎么分配是景曼的事,腾明榆当然尊重她的选择。

等今晚的菜上桌了,大家才看到桌子上居然有红烧肉,一时间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景曼简单解释了一下,这红烧肉的来龙去脉,换来了大家泪眼汪汪的表情,直呼景曼是人间小仙女。

廖知青更是率先表态,明天早起帮助大家摘青菜,换来了大家一致赞同。

等吃上馋了很久的红烧肉,感叹果然是国营饭店出的精品啊,入口即化,还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就是太贵了,他们吃不起,这次虽然说是占了青菜的福,但景曼愿意拿出来分享,就已经很是感动了。

吃的头也不抬的方蓉也没说话,自己时不时也会去买了解解馋,最近忙着药田的事情,所以就没去镇上,今天吃了这一顿,也不错。

第二天天不亮,大家就自发起床,来到教授们种菜的地方,开始铲菜、摘菜叶、放框子里、再搬到牛车里。

大家干的风风火火的,等云队长带着几个大娘赶过来时,今天的菜量差不多就被他们摘完了。

大娘细细检查了每个框的情况,确实弄得很不错,不住地点点头。

谁能想到,这些知青们刚来的时候,韭菜小麦不分,现在干起活来,倒也是个章程了。

刚知道真相的云队长也有点哭笑不得,心里却觉得景曼真是不错的,不仅能把这么困难的事情处理好,还能把知青团结起来干事。

虽然国营饭店在镇上就这一家,大家都知道位置在哪里,但是第一次交易嘛,还是心里没什么底,所以景曼和腾明榆就陪着一起去,打算一回生二回熟,后面这个事情就交给云寿。

说来也是不错,云队长家的五个儿子,年纪上相差不大,个顶个不错,也能拿的出手,所以云队长也很自豪,有意将自己的位子传给三儿子云寿。

这些年,他一直暗暗观察,老大云福就是个老实庄稼汉,让他种田可以,当个一官半职的,估计够呛,为难他不说,就怕村民有意见;老二云禄呢,爱手艺,当年非要跟着人学木工,其实他也知道那会家里穷,又有四个儿子,都说半大小子吃垮老子,云禄排行老二,又比较孝顺,不想拖累家里,就外出学艺了,好歹能饿不死还能减轻家里的负担;老三云寿,听着名字怪老实的,实际上内心就是个黑面馒头,心眼多得很,但总归这心眼都落在对外,而且也没犯什么不好的事情,最近跟在药田做事,看着确实稳重了许多,就想着之后还是把位子传给他吧。

后面两个儿子一时半会看不出来什么好赖,但估摸着都没有云寿更适合了,至于他们的未来如何,云队长挺直腰板,决定再奋斗几年,看看是个什么情况再说。

云寿和其他两个哥哥看上去区别不大,都是种田的农民,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晒得黑黢黢的,但让人没办法忽略的是他的眼睛,就是那种看上去憨厚不行,但实际任何和他打过交道的人,都没办法说他老实!

实在是他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从不让自己吃亏,但这人重承诺,通常说过的话,基本上都会实现的,所以让跟他打过交道的人,又爱又恨!

云寿向前和景曼二人打招呼,之前在聊天的时候,景曼和腾明榆就已经知道了,云队长有意把这之后送菜的任务交给云寿,当时云队长还害怕景曼她们听了不舒服,千辛万苦的谈成合作,最后利益却给了云寿。

说这话的时候,云队长内心是忐忑的,毕竟他是有那么点私心在里面的,说话时气都不足,心虚着呢。

热门小说推荐
喜获萌宝:王爷小妾不好当

喜获萌宝:王爷小妾不好当

一穿越就成了孩儿他妈,还是个下堂妾?有没有搞错,她才十八。看在这娃娃可爱又可怜的份儿上,她云思雨认了,养他好了。又闻某王驻守边疆五年未归,竟是因为当年上了她恶心走的?这不能忍,她这么可爱,必须要为自己正名!...

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苏清风的美食自媒体号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却毫无预兆地来到了这个时代。大病初愈的他,看着碗里粒粒清晰的小米,陷入了久久的沉默种地是不可能种地的。那么就让一切从当国营饭店的厨子开始。...

村野生香

村野生香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女帝微服姑娘可曾婚配萧凡

女帝微服姑娘可曾婚配萧凡

系统女帝单女苟萧凡,地球普通人穿越到潜龙大陆,觉醒天机神算系统。系统可算尽古今!为人算命主角可获得积分。积分可以兑换各种各样的能力。主角无法修练,平常就只是普通人,但消耗积分可以让主角短时间内拥有无敌实力。女帝绝美,实力强横。以为主角手无缚鸡之力。处处保护主角。直到有一天,主角突然爆发出来绝强实力,震惊无数人!...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夫人别嫁了,主帅他不孕不育啊

夫人别嫁了,主帅他不孕不育啊

末世大佬姜丝跟丧尸皇同归于尽,身穿阿贝尔星际。阿贝尔星系人口却一直下降,200年没有新人口诞生。新来原始物种姜丝具有100的生育值,意味着打一炮双响,这还了得?于是姜丝找了帝国不孕不育亲王兼元帅做老公,仗着不用生孩子一心搞事业,成了种植大师,药剂大师,古文大师,一天姜丝呕吐不止,肚里怀崽的信息通过光脑进了生育库,整个星际沸腾了,200年了,终于有崽了,姜丝瞬间成了真正的星际团宠...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