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然很累,但她心情却是极好的。
昨日一日便赚了四百多文,今日翻倍,总有八百文,这么多钱,已经是她原来想都不敢想的了。
待到午睡醒来,母女两个也懒得动,沈如意心疼母亲,便说自己想吃酸馅,沈怜雪边用吊脚篮子买了四个,同女儿分吃之后,用小锅子给她煮荔枝膏水。
荔枝膏是现成的,里面加了乌梅、桂皮、酱汁和丁香,加水熬煮之后,会有一种很浓重的香料味,荔枝的味道倒是不算很重。
但沈如意从小不爱吃姜,沈怜雪每次在她吹了风不愿意喝姜汤时,都会放很多红枣冰糖,现在有了荔枝膏水,倒是方便。
沈怜雪一边煮,一边同说:“下午咱们还得去一趟十里坊,再买些油纸,还得买酱料和木炭。”
米面她一开始就要得多,因此倒不着急填补,不过木炭用的是原来家里存的,现在怎么也要置办一些。
如此说着,沈怜雪就道:“今日那客官说,若是加些芥辣瓜味道会更好,若是如此说,是否有人爱吃酱萝卜和雪菜?”
沈如意微微一愣,这些那菜谱里倒是没写,但沈怜雪本身厨艺便精湛,她又聪慧,懂得举一反三,便自觉给自家的煎饼增添花样。
沈如意立即拍马屁:“娘真厉害。”
沈怜雪笑着点了点她小鼻尖,待她们一人吃了一碗荔枝膏水,这才又出门。
这一回沈如意买了不少油纸,又买了一瓶芥辣瓜和几坛子酱料,便同女儿往回走。
此时已是下午时分,沿河岸边杨柳依依,水波荡荡。
暖阳已没有正午时分那般灿灿,冷风吹来,还有几分凉意。
沈怜雪抬头瞧见卖菜的棚船,便牵着女儿过去,打头瞧看。
这会儿已经是晚间生意,最后这些余菜卖完商贩便要家去,沈怜雪低头问:“团团,可想吃汤菜?”
沈如意眼睛一亮,她砸吧砸吧嘴,道:“想吃!”
沈怜雪便笑着点点头。
她认真选了油豆腐、青菜、香菇、萝卜和一条不大不小的鲤鱼,又见今日的虾新鲜,变买了半斤虾。
买了这么多菜,也不过花了三五十文。
待到回去路过刘二娘家,沈怜雪便又从后门进去,对林二娘道:“嫂子,我想买些生羊肉,回去给团团煮羊肉羹,要咱家腌制好的便是。”
要腌制好的,便是要去除膻味的,因此按售价来卖。
她每日摊位就在林娘子家前,打头瞧着,就知道生意极好,林娘子一直觉得她为人有些瑟缩胆怯,但如今看来,却并不是个吝啬人。
有了正经营生后,到底也不肯委屈女儿。
她给沈怜雪拿了半斤羊肉,取了些自家的酱料,道:“忙了一天,是要吃些好的。”
沈怜雪笑笑,冲她福了福,便家去了。
母女两个回了家,沈怜雪自己侍弄鱼虾,让沈如意用温水洗菜。
一共就只有青菜、香菇和萝卜,都很好洗,沈如意边玩边洗,待她这边把菜弄干净,沈怜雪已经片好了鱼肉,洗好了河虾。
还是用那口小铁锅。
所谓菜汤,其实是沈怜雪自己发明的一道菜。
她刚搬出来的时候每日忙个不停,又不想让女儿整日吃酸馅胡饼,便是外面卖的汤饼,也没什么油水,干巴巴只得馎饦和青菜。
而再贵一些的,鳝丝馎饦,猪肚水引她也买不起,便想了这么个注意。
用虾头熬汤,放些香菇萝卜,再把各色菜品往里面一煮,煮熟之后配了水引或胡饼,便宜又美味。
沈如意坐在小板凳上,看母亲沉静做饭的脸,突然想到:这不就是《菜谱》里写的火锅?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