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怜雪被她请了在椅子上坐了,也不废话,从怀中取出耳铛来递给她。
“孙大姐,我仔细想想,到底不好欠你那许多房租,只这耳铛是我母亲遗物,我舍不得拿来当了,就想再撑一撑。”
可这日子,不是撑一撑就行的。
显然,沈怜雪是实在没办法,才取了耳铛来。
她抿了抿嘴唇,眼眸下垂,显得有些拘谨:“孙大姐,我能不能把这耳铛抵给你?”
她这话说得很轻,似乎难以启齿般,令她那张略显苍白的脸庞都泛起红云。
沈怜雪声音越发低沉:“这耳铛几无戴过,最少九成新,且下面这对葫芦是实心的,这一对怎么也要二钱重,又是金银冯家的手艺,市价是不低的。”
这样一对耳铛,买新大约要三贯至四贯模样,若是拿去当,先要折半,沈怜雪大约只能当出两贯钱。
但她听了女儿的话,没有拿去当,反而厚着脸皮来孙九娘这里抵押。
这其实是拿孙九娘的人情做利了。
是以,沈怜雪即便已经想了许久,如今说出来也是磕磕巴巴,声音越发轻细,人也越发不好意思。
她自知是在难为孙九娘,说道最后都不敢看她了。
孙九娘倒是一听就明白了。
她本就不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因着知道沈怜雪并非坏人,对她们母女也很是同情,倒也不会为这等小事生气。
沈怜雪说不出话来,孙九娘替她说了:“你是想把和耳铛抵押给我,置换出银钱,先暂时营生。
若能还上便赎回耳铛,若不能,这耳铛便予了我,然后再还本利,是也不是?”
她说话跟倒豆子似得,一股脑把内情都说清,沈怜雪先是愣住,随即便红了脸:“是,孙大姐聪慧。”
“可是,”
沈怜雪顿了顿,“可是可行?”
孙九娘爽朗一笑:“行,怎么不行?”
她在这一片最是个能人,但凡租户有些困难,都愿意找她商量,她甚至还能搭把手,帮着联络些人情世故。
所以沈怜雪主动来寻她,她就没驳了沈怜雪的面子,甚至很爽快就答应下来。
“你想得几钱?”
她直接问。
沈怜雪刚刚紧张得额头都冒了汗,这会儿见孙九娘如此顺畅便答应下来,甚至看起来满不在乎,也慢慢冷静下来,不假思索道:“若是拿去寄宝斋当卖,大约也能有个三贯半,但东西当出去,就赎不回来,放到孙大姐这里我是安心的。”
人家爽快,她也不好畏畏缩缩,推三阻四。
这个价格,是她想了许久的,仔细斟酌后才决定。
孙九娘掂了一下手里的耳铛,知道沈怜雪给了个比市价低的价格,便也很利落:“行,利息也不多要,月息一分便是,只当我帮你存着。”
她这几乎没要利息,沈怜雪的脸更红,眼睛都泛起水汽来,最终点头:“谢谢孙大姐。”
两人说了定,孙九娘就直接取了两份简单的出典契约,拿来给沈怜雪:“我也不识字,这是年哥儿委托书院明法先生所写,你若是识字,且看一看。”
孙九娘这里日常事务繁忙,典当租赁时有发生,契约都是早就备好,到时候直接签便是。
沈怜雪自是识字的。
但她只学了三五年光景,只能粗粗看懂这些典当契约日常所需,圣贤书大抵是不通深意的。
她简单看了,觉得并无大碍,便填上三贯半的数,宝葫芦银耳铛一对的名头,最后签上了自己的名。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