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36章 神秘太监(第2页)

我也说道:“没错,他的打扮就是王府太监的衣着,千算万算没想到竟然有人混进王府,还能神不知鬼不觉跟我们一起穿越过来。”

王梓菲说:“可是我们已经回现代好几天了,监控拍到的照片也是前两天的,现在根本不知道这个人跑去哪里了!

人海茫茫,这岂不是大海捞针啊!”

王忠此时笑着说:“王爷与各位王妃休要着急,老奴也初来贵地,如无王爷带领,像咱们这种人根本是寸步难行,相信他只会找个地方躲起来,但是没吃的东西还是要出来寻找,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如果王爷开出足够的条件,相信很快就会有此人的下落。”

我们一听豁然开朗,王忠说的没错,要是没有好处,就算有人看到也不会无聊的去拨打电话,而金钱这种东西,无论哪个时代都是人们最爱的。

于是我联系了所有我可以联系的人,让帮忙转发我的广告,只要能提供线索和照片的,第一时间就会转一个大红包,并且我也让南老九帮忙,留下我的电话,毕竟南九集团在本市实力很大,而且名下还有传媒广告公司,找起人来应该会事半功倍。

将这一切都做好以后只能静静的等待消息,一夜未眠,到早上迷迷瞪瞪的时候接到一个电话:“是张先生吗?”

“是我!”

“你好,我在兴空山晨练的时候看见这个精神病了,已经给你彩信发了照片,你核对一下就把好处费给我转过来呗!”

“好,我先看看。”

我拿出手机打开彩信,一看果然是王府太监的打扮,我对他说:“好,这个号码能加你微吧,我转给你。”

挂了电话,将酬劳给他转过去以后,我对大家说:“在兴空山发现这个太监的踪迹了,我这就去抓他回来。”

杨雨儒和宋楠楠同时说:“相公,我陪你去。”

我看白希儿于天智等人也有这个想法,我直接拒绝:“你们有身孕在身,不宜活动。

一个小小的太监而已,我去去就来。”

朱棣指着旁边的侍卫说:“大哥,让卢瑞陪你去。”

“不用,你们在家里保护一下我娘子们,万一别人给我来个调虎离山呢,放心吧!

无论找不找到,我都会第一时间赶回来。”

我直接开的越野车就往兴空山行驶,离得并不远,从别墅开车大概只用了十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就到了,兴空山是一座土山,没什么风景欣赏,所以人烟稀少,可能也就附近的人家早上起来运动运动,我把车停在了山下,只拿了一支甩棍和望远镜就上了山,其他武器我都留在了明朝王府里,毕竟在这里可管的比较严。

这座山不算高,而且树也少,基本上都是杂草,但是土山洞是比较多的,我在山上四处寻找,用望远镜也观察,大概用了二十分钟时间,看见远处一个山洞门口站着一个太监,头发凌乱,穿的格格不入,脚上是皮鞋,腿上是皮裤,然后套着一件明朝的太监服,这身打扮难免被人认为是精神病。

喜欢大明现代来回穿请大家收藏:(www.630zww.cc)大明现代来回穿【630中文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热门小说推荐
焚天路

焚天路

一尘土,覆万千骨,一粒沙,记万千古。亘古匆匆茕茕于世,谁知寂愁?浩世苍茫,乾坤逆乱圣人皆死独剩一人,走那无尽路。...

逃亡游戏:我被全人类通缉了

逃亡游戏:我被全人类通缉了

林季瞎了后,为治疗在医院住了十三年。意外激活系统后,他重获光明。却发现,他接受的根本不是治疗,是囚禁。甚至,有人说他是个天才罪犯,罪大恶极。他想出逃,想查明真相。可系统却反复叮嘱他别让他们知道,你看得见。他不解,被发现了会怎么样?会死。...

隐婚老公,晚上见!

隐婚老公,晚上见!

隐婚老公,晚上见!简介emspemsp关于隐婚老公,晚上见!她脱胎换骨归来,第一天就强上了个X无能。不小心婚内出轨的裴笙笙瑟瑟发抖,给老公的见面礼是不是太绿了?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他叫时越寒,会阉了你这个奸夫!时越寒你知道就好。其实我还有个老公,我非常爱他。所以不能对你负责时越寒第一句记住了。迟来的新婚夜,裴笙笙看见他就懵了。原来这个权势滔天却中看不中用的X无能就是她素昧谋面的老公第二天,时越寒拥着起不来的裴笙笙问时太...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