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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收拾准备回家(第2页)

他先给包租婆交了两个月的房租,怕自己在家的时候万一一时给忘记了,说不好东西都要被丢出去,那可就丢人丢大发了,还会被人看成是交不起房租的老赖呢。

而且回来以后还是要住下去的,在没有找到其他住的地方之前,这里就是他那个金窝银窝都比不过的狗窝,总归是在魔都的一个落脚点。

其他的就是收拾东西了,他先是好好的清理了一番,把一些不太用了的东西或者不太穿了的衣服都清出来。

他现在是财大气粗,很多可用可不用的东西都看不上了,用他心里的意思来表达就是,留着干什么,又不是买不起。

一下午也清出了很多东西,过季的衣服,还有一些很少穿的鞋子,以及一些旧东西什么的。

不找还不明显,这一清,满满的两大袋。

找了这么多出来,房间也没见空多少,他又继续翻找,本来房间也不大,东西一丢外面,自然更显拥挤,他先把清出来的两袋给丢了下去。

回来继续翻了一下,他又翻出了那套自己大学毕业时候买的一套西装。

当时临近大学毕业,要参加各种面试和活动,自然需要一身正式一点的衣服。

特别是面试,面试属于比较正式的场合,穿西装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感觉,而且凸显一个人的气质。

当时很多人都是这么穿,秦方夜跟风买了一套,当时花了五六百,给他心疼的不行,不过为了找工作顺利,还是咬咬牙坚持了。

结果这衣服除了在他面试的时候穿过几次,就是后面进入校招签约的那家公司实习的时候穿了。

再后来离开那里进入钟老板的小公司,都没有明确的服装要求,他也就随便穿了,这套西装也就再也没有穿过了。

如今看来,这套衣服无论版型还是材质他觉得都是俗篓不堪。

合身自然是更不可能合身的了,经过这几年,他的重量早就增加了不少,这衣服当然是再也不可能派上用场了,之前一直没丢是留着个念想。

现在看来,他毫不犹豫的把衣服丢进了垃圾袋里,就是对它价值最好的证明。

还找出了一些毕业的时候同学们送的东西,有些因为保存不当已经沁色了,不过,这些,他还是很珍惜的保存了起来。

这作为同学情谊的见证,是无可复加的,他是个重情义的人,不论是同学还是朋友。

收拾完了之后他又把卫生认真的打扫了一遍,他可不想等过完年兴冲冲的回来,结果却发现已经成了老鼠或蟑螂的窝了。

消灭它们的最好办法,就是保持干净,让它们来了都得饿死。

这一切做完,秦方才舒了一口气,这一下午忙的,也是给他累的不轻。

直言体格下降了,那可不,在外面也不做体力活,这不锻炼力气也不能凭空长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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