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47
秦淮茹一见这个状况,欣喜地牵起秦京茹的手问:“京茹,铁柱都表过态了,你感觉如何呢?”
对于不满二十岁的秦京茹来说,尽管内心极其满意,但在众人面前表达意见仍有些害羞。
“我…我想回家跟我爸商量一下。”
她低头微垂,言语带着羞涩。
秦淮茹理解她的含蓄态度,作为女孩子矜持些也无可厚非。
“好吧,下午你就回去,找二叔商量一下,尽早把这个事情确定下来。”
说完这些后,秦淮茹瞥了一眼杨军和李铁柱,为了显示慷慨,她从口袋里掏出四角钱给秦京茹。
“京茹,用这个钱买车票回家,剩下的你可以路上买点吃的。”
看着秦淮茹给出的四角钱,杨军的眼神有些抽搐,她实在太过节俭,距离他们村七八十里,需要全价车票至少三角八分,四角钱剩下仅仅两分用于买零食。
这两分钱又能买什么呢?买得起一个窝窝头吗?
而李铁柱望向秦淮茹时,嘴角轻轻上扬,立刻站起表态:“堂姐,何须搭车?我有车呢,我可以送京茹回家,你觉得如何?”
听到这话,秦淮茹心情愉悦地收起了原本想让秦京茹自己买车票的钱,并且微笑说:“那样就更好了。
杨同志亲自护送,我心里自然宽慰。”
接着,她回头看秦京茹:“你觉得如何?”
“姐姐,我就听你的。”
秦京茹脸颊微红应答。
之后,憨柱过来邀请杨军和李铁柱共赴宴席。
“贾大妈,你在门口这是做什么?”
门口传来一阵嘈杂,只见贾张氏慌忙往席间跑去,还不忘训斥憨柱。
“憨柱,别乱说话,我没说我的儿媳有什么可疑的。”
憨柱一脸困惑:“我没有指明是贾嫂子啊。”
于是,杨军和铁柱一同前往席间,毕竟他们开着吉普帮忙娶亲,理应在宴会上得到重要位置。
憨柱的婚礼安排了八桌,前院摆四桌,中院也有四桌。
杨军和李铁柱坐在大伯父家的那桌上,而秦淮茹和她的姐妹得以一起入座。
其他桌子早已开始进食,留作接亲之用的一桌则留到最后,由大伯、大伯父及其他长辈主持最后环节。
趁着闲暇,杨军去看了账台一眼,发现家里的人礼已经送去。
金额不多,大概只有五块钱而已。
在这个时点,五块钱已堪称大方的馈赠。
即使是最亲近的一户人家,送的最多也只有区区三块钱,而且傻柱杨柱至今还未有任何亲戚。
因此,他杨家出的这五十元格外抢眼。
杨君打开账本查看,得知二爷赞助了三块钱,而一向吝啬的大爷竟然也慷慨解囊给了两块钱。
然而,在账单末尾,他发现易中秋这个老家伙竟破天荒地出了一百块钱的礼金,但席间并未看到易中秋以及他的妻子大妈出现。
估计他们觉得无颜出现在宴会上。
回到席间继续享用婚宴,不久后,贪玩的李杠精心思蠢动,急于要陪秦京如回去。
风寄灵,一朝穿越成了被毒哑被下药的侍郎府小姐,性如烈火的她,怎肯任人摆布,太监了狗男人,火烧宅院,搅得人仰马翻后,一个不注意,滚落山涧。送上门的美少年,正好用来解药。一夜情浓,风寄灵竟凭空消失了。五年后,为了一株宝药,二人再次相遇。彼时,美少年成了位高权重的王爷,豆芽菜少女成了单亲带娃的女医。王爷,你这长相,丑帅丑帅的,要不要我给你做个微调。某王爷冷笑,撕掉脸上的面具,抱起身旁的小崽子。现在再看看,是本王帅,还是我们的儿子帅?...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烂尾小说高开低走,读者怨念爆表疯狂刷负分,小说修改系统出动,绑定每个小说里的女配,修改反派剧情,挽救小说世界。然而第一个世界国师反派被女帝宿主打断手脚,收为后宫。第二个世界阴暗反派被白莲宿主捆绑囚禁,生死未卜。第三个世界强惨反派被病娇宿主夺取内丹,沦为鼎炉。读者泪目一时间竟然分不清到底谁才是反派!每个世界相对独立,男女主均为切片,1v1,最后一个世界收束...
晋上卿简介emspemsp关于晋上卿重生春秋晋国,成为尚未发迹的魏氏家族一员,名唤魏相。这是一个熠熠生辉的时代,也是一个刀光剑影的时代。秦穆公遗泽未散,殊不知秦之沉沦刚刚开始。楚庄王磨刀霍霍,正准备饮马黄河问鼎中原。上...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