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6章 剿匪(第2页)

所以这里就成了一个三不管的地带,盗贼团的天堂。

道如山中的一个盗贼团山寨,这个山寨在群山之中,是在一个地势比较平缓的山腰处,这里的确是建山寨的好地点。

山寨所在的地方如就如平地而起的高楼大厦一般,四周全是悬崖,只是它的面积大了一点。

要想来这里,只有通过前面的一条通道,十分狭窄的通道。

这里就要感叹一下造物的奇迹,这条通道就像一条桥梁一般连接着山寨所在与另外一座山。

只要守住这条天然的桥,就可以守住整个山寨,在那里可以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不过同样道理,守住另外一头的话,山寨里的人就全部逃不出去,所以在桥的另外一头,盗贼们建了很多防御工事!

不过就算被人守住了另外一头,盗贼们也不怕,他们存储的粮食足够他们活个三五年。

而水就更不用担心,山寨的边上就有一条小溪,这条小溪来之于上面的一个水潭,一个常年不枯竭的水潭,同时这个水潭也是他们唯一的水源。

没有人去关心这个水潭会被人做手脚,因为盗贼们相信只要别人要进来就必需经过那条桥,而想不被他们发现那是不可能的任务。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有人可以从四面的峭壁上来,因为就算是剑神都无法上来。

至于魔法师,飞翔术根本在这里起不了作用,因为狂暴的风围绕着底下,用飞翔术的魔法师会被风吹飞,同时被打扰魔法而摔死。

不过这时的水潭边上却出现了三个不经过那条桥而站在此处的人,他们绝对不是来这里游玩的,是为了消灭这伙盗贼而来的。

“凌风,你现在我们上来了,也到了水源。

接下来做什么?不会是在这里看着他们吧!”

这三人就是精灵佣兵团的三人,团长凌风,副团长方天涯,与首席魔法师陈凡。

刚刚发问的就是佣兵团的首席魔法师。

凌风在炸飞学院,得到格雷格许可休学之后,跟龙阳聊了几句之后,扔下我要去四处转转,就立刻离开学院,找到陈凡方天涯两人,一路向北狂奔。

在一个佣兵工会知道自己的等级不足以查那些a级,s级资料时,就想到消灭盗贼团,上演一出“乌龙山剿匪记”

凌风点点头:“你说的没错,我们就在这里看着他们!”

“不是吧,这么辛苦爬上来,就是为了看他们。

你的脑袋有没有发烧?”

陈凡伸出手想试试凌风的额头有没有发烫。

凌风打开陈凡的手,说道:“要消灭敌人,必需要了解敌人。

我们现在做的就是了解他们的一些习惯,在这里观察知道吗?”

“谁叫你找了一个这样一个盗贼团为目标,按我们的实力去找些小盗贼团还可以,你倒好一下子就找了一个a级盗贼团,还是十大盗贼团之一!”

陈凡开始埋怨道。

“陈凡,凌风要是没有把握的话,一定不会来这里,你就安心的等一下吧!”

方天涯一边出声道。

凌风坐了下来,笑道:“还是天涯了解我!

陈凡,你要明白一件事,虽然我们的实力不足以消灭这个盗贼团,却可以用点计谋。

要知道一条好的计谋可以相当于千军万马。”

“那你现在要用什么计谋?”

热门小说推荐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二十一世纪特种兵花楹执行任务时,被炸身亡。醒来第一眼就差点被吃掉。惊魂未定发现自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成了大肚婆,未出世的孩他爹还是个傻子。还好手握亿万空间物资,逃难咱也不怕。基建咱也能搞定。只是这玉矿挖起来有点儿麻烦!这边做着首富的梦,那边频频被追杀。既然你们不长眼惹到她,她也只好大发善心的教教你们做人的道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武功在高也怕菜刀。等下,那些人为什么这么怕她的傻夫,就连皇帝也...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