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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讲人权的法律和古代不讲人权的律法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就是:现代法律,在确认罪行之前是假设无罪,也就是无罪推论。
所以,称被告为犯罪嫌疑人。
而古代律法,先假设被告有罪,是有罪推论,所以称为人犯。
对律师或者讼师来说,当然在古代的环境中更难作为。
“你没明白,是因为你不知道芙蓉鱼汤的用料。”
春大山耐心解释,“一般人做鱼汤,都用的是河鲜。
因为海里的鱼比较腥,而且捞到岸上时间稍长,就很难保证是活的。
做海鱼,大多是用烧或者煎炸,要么就是蒸的,独方娘子这一味是用海鱼做汤,却比用江河的鲜鱼做得还美味,半点不腥气不说,还有花的清香,味道又浓郁。
不然,这道鱼汤为什么又贵又有名呢?而且,方娘子用的还是腌鱼。”
“哪里的海鱼?咱们这儿不靠海呀。”
春荼蘼在现代时就不爱海鲜,穿越后仍然无爱,所以对吃鱼没研究。
“是鲐巴鱼。
离咱们这两三百里外,海边有个运军粮的小镇子。
其附近,南运河、北运河和永济渠交汇,称为三会海口,总有渔人售卖腌好的鲐巴鱼。
本来我也不懂,但下晌康大人问案时,我才得知,这种鱼虽然吃起来美味,但做鱼时却要格外小心,因为稍处理不好,就会使食鱼者中毒,特别是鱼背上的肉。”
春荼蘼一愣,这不是和吃河豚类似?
从另一方面说,这样方娘子会更难证明自己。
如果是有人陷害、投毒,倒是比较容易推托责任,但如果是她的失误差成食客的死亡,这事就可大可小,看判官怎么给定性了。
毕竟,这鱼汤卖了这么多年也没出过事故,怎么会突然出现问题?若有心之人利用这一点,认为方娘子明明知道要细心烹制却还出了问题,有主观上的责任,往过失谋杀上靠,那就真是有口难辩了。
“爹,方娘子情况不妙。
我们……要帮她吗?”
春荼蘼想了想,终于问出。
春大山很纠结,一时说不出话来。
方娘子跟他有六七年的交情,开始时只是租客与屋主,相处之下,发现彼此性情相投。
她虽然是个女人,但做事豪爽大方,待人真诚有礼,很对他的脾气,互相也帮过很多忙,算是共过很多事的。
曾经,他们之间也不是没有情动,但方娘子总是若即若离的,也从不提及自己从前的事。
他不是个死缠烂打的人,觉得人家有难言之隐,也就再不触及,只当朋友相处。
后来又有了徐氏,他彻底再没动过其他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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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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