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章 康拉德科兹(第3页)

“你是说对着伪帝叽叽歪歪,被一个凡人两刀捅死,骨头满银河都是,手指骨还被一个基因子嗣拿走用来改造成吸入致幻制品的烟管?”

“我……”

“停一下,你们两个!”

佩图拉博吼了一声,过量的震惊和迷茫难得让向来稳重的钢铁之主产生了关于他是否真的位于真实宇宙的幻觉。

他的机械眼和仿真人眼球中表现出同等的茫然:“什么伪帝?什么被凡人捅死?”

“我不是被凡人——”

康拉德憋回后半句话,他突然失去了解释自己为何会甘愿在一名凡人刺客手下引颈就戮的动力。

“是的,”

他消沉地靠在他的保育舱上,态度散漫,“我一开始就看见我被凡人杀死的结局,直到我发现我睁眼见到的第一个活物拥有多条改造的手臂,一半的手上拿着短刀,另一半手上拿着针剂……”

血侯康拉德眼眸低垂,将时间留给他躯干内正在敲击胸膛的心脏。

须臾,他提起精神,为自己鼓了两下掌,拎起遮盖保育舱的篷布,一转身,如魔术与奇迹的缔造者般轻飘飘地将篷布一甩,让雪白的布料重新遮住巨大的金属外壳器具。

“来吧,帝国人。

请来喝两杯科摩罗的酒。”

康拉德·科兹夸张地躬身行礼,仿佛要将身体对折。

——

“我们都有许多疑问,想要向彼此问询。”

康拉德说,随意地摇晃着手中的酒瓶。

他没有去寻找酒杯一类多余的礼仪用品,仅仅是从储藏柜中亲自取出三瓶紫红色的低度数红酒,隔空抛给佩图拉博和莫尔斯,低笑着看机械人偶把喝不了的酒放到地上,举手投足间具有一种隐藏的无奈。

“过时的预言不断为我们带来遮蔽未来的蒙眼迷雾,”

莫尔斯敲了敲瓶口,软木塞凭空消失。

在另一边,康拉德·科兹用指节击碎了玻璃的细长瓶颈,就着玻璃渣饮用他的那瓶红酒。

“有时预言能为我们带来拯救,或者灾难,皆是有时……”

科兹如窃窃私语般低声地念叨着一些琐碎的词句。

“但我们终将面对终局的黑暗。

这些灵族,他们已经一次又一次地给出答案。

他们在抵抗预言和顺从命运之间徘徊,所有的这一切都将这曾经辉煌的种族推向其沉浸在汪洋中的终点。”

他嚼了嚼玻璃渣,让无机物的碎片在他尖锐的牙齿中吱嘎作响。

“但我喜欢预言,帝国人。

我喜欢这些不属于我的故事。”

“可以理解。”

莫尔斯回答,嗅了嗅酒瓶中的气味。

“虽然我不喜欢。”

科兹遗憾地摇头:“令人惋惜,奇异者。”

“或许你之所见不过是错误的泡影,原体。”

莫尔斯说。

“啊,你知道诺斯特拉莫吗?”

“从未前往。”

工匠说,同时向坐在旁边的机械人偶作出解释:“在被我们撞进科摩罗前,你的这名兄弟正漂浮在诺斯特拉莫的轨道上方。”

“确实如此。”

康拉德灌了一口红酒,在酒水溢出其薄薄的嘴唇之前,从皮衣口袋中摸出一块白色手帕擦去。

“如果你实在不希望听到相关的讨论,我不会多此一举地固执于道歉。”

最新更新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这就是我的篮球

这就是我的篮球

蝴蝶的翅膀可以带来龙卷风,田野的双手也必定能撼动整个篮球世界。他们一路曲折,但他们无坚不摧。这是我们大家的篮球。...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穿越被大佬惯坏了

老婆别跑,快到为夫碗里来!21世纪天才特工沈青禾,咚一下穿越成为东陵护国候嫡小姐,原以为可以吃香喝辣的。结果庶母欺,庶妹辱,真是老虎不发威当她是病猫么?一朝翻身,虐渣亲,斗渣男,大杀四方。可那个一次见面就将她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好的铁血绝情呢,这位王爷你整天黏在身边真的好吗?...

神仙职员

神仙职员

从下水道里挖出的法宝,开始了逆天的修行这本书很多人还有印象吗?...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