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今日有空:情人节有空吗?出来见一面吧。
季知非正神游着,没注意苏风眠发来了这一条消息,等到他注意到的时候,苏风眠已经和他说晚安了。
第29章
苏风眠躺在床上,刚刚回到叶傅轶家不久,窗外就下起了雨,前几天是立春,因此这算是春季的第一场雨,和冬天的雨不一样,春雨给苏风眠的感觉是带着草木清香的,或许是心理作用,他总觉得春天的雨要香一些。
在他大学时代,每次春天来临,街道两旁的木棉花就开得特别旺盛,一边是火红的一边是粉红的,下起雨来便是纷纷扬扬,虽然平日里木棉花气味并不浓烈,可是雨水之下的木棉便会溢出晴天不曾有的淡香。
苏风眠把这归功于雨而非木棉。
而每年春天来他母校赏花的人也不少,苏风眠本来不是很喜欢凑这些热闹,但是他发现季知非经常选择走这条开满了木棉的路,所以他也经常绕路走到这边来,希望能见到季知非。
纵使见到了与没见到没什么区别,季知非走季知非的,他裹着与众不同的棉袄走他自己的,对视都不会有,他想季知非大概也不会发现自己。
苏风眠刚把消息发完给“狐狸狗”
,就听见浴室的花洒声停歇了,他马上又发了一句“晚安”
给“狐狸狗”
,手机页面切出这个软件,随意打开了一个课件。
从浴室出来的叶傅轶一走到床边掀开了被子的一小块角,他浑身热气腾腾的,锁骨肩胛骨还烫着红晕,就钻进了苏风眠的被窝。
室内暖气很重,苏风眠睡在里面就已经感觉到有些热了,叶傅轶火炉似的闯进来,他只觉得热得要出汗,所以稍稍地往床边缘挪开一点,被子便盖不太住,他感到没那么闷,也凉快些。
“睡过来一点。”
叶傅轶看一眼手机,设了一个闹钟,放下后对苏风眠说。
“等等吧,有点热。”
苏风眠说着朝里面睡了一点点,见叶傅轶手机放下了,他也把手机关了机,躺进了被窝,这才看到叶傅轶稍微轻松一点的神态。
放松下来的叶傅轶看起来却有一点疲倦。
“关下灯吧。”
叶傅轶用一种以往没有的眼神看着苏风眠,眼神里透露出来的态度似乎有点过于的诚恳。
苏风眠滞愣了半秒,才把灯关了。
房间一下子黑下去,人耳在黑暗环境里会敏感一些。
苏风眠躺下之后,响在他耳边的是窗外的滚滚春雷,好像在煲一碗香甜的粥,咕噜咕噜的,除此之外,还有叶傅轶有规律的呼吸声。
很久没有和叶傅轶住一起了,他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感激和庆幸。
“在想什么?”
叶傅轶轻轻地问了一句,他没有睁开眼,苏风眠猜他已经累了,便没有回答。
他只是看着叶傅轶,他喜欢叶傅轶,这个他不否认,可好像也爱不起来,他不能从叶傅轶身上找到更好的未来,尤其是叶傅轶说他有一个儿子,并且默认了他们的身份永远不会对儿子公开后,苏风眠想了很多次放弃这段感情。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张晨穿越诡异世界,联手小哥,重铸钦天监!天不诛之妖,我钦天监来诛!地不填之堑,我钦天监来填!死亡公路,车祸频发!关注高速官方,立镇魂石,颂往生经!地铁塌陷,无法通车!关注城建官方,打七星钉,刻穷奇像!水库命案频发,闸门松动报警!关注水利官方,以青铜铸霸下,托铜棺沉于湖底!长江屠蛟,昆仑镇魔!西出蛮荒之地,东临海天之巅!凡九州之域,钦天监之辖,神魔皆避!...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都市电竞日常直播陪玩代练无脑爽文林天穿越蓝星,这里全民都在玩王者。但没想到原主身患绝症,只剩七天可活。绑定游戏系统后,他成为无敌全能选手,且做任务就能加生命。任务1给女老板陪玩,获得好评加一天生命。任务2给女老板代练,完成单子加两天生命。任务3随着系统功能逐步解锁,他还获得了内含房车技能及各种道具的宝箱。陪玩撞车德华,在土鸡高地虐泉一打五。...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