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到那女孩堂而皇之地在自己的面前火烧自己的得意之作,阿维森纳气的差点没把自己的胡子吹飞。
他带来的那一群徒子徒孙们也一个个面有愠色。
要不是女孩身后有瑞典王和一众海盗镇场,他们早就冲上去把女孩丢出窗外了。
“看看你找的这医生!”
阿维森纳冲达斯特发泄着怒火,“还不快把这庸医给赶出去!
你打算让你的同伴惨死在病床上么?”
达斯特也已隐隐感到这“名医”
有些不靠谱。
她年纪太轻了,行为举止也不像是什么正常人。
但他可没胆子把艾拉赶出去。
在悄悄地比较了一下自己和身边那个海盗的肌肉后,他选择低头装作没听到。
但是,那女孩却明显被阿维森纳给激怒了。
“阿维森纳,你都没能治好她,还有脸在这里说我是庸医?”
“直接用水银杀死她么?那是谋杀犯,根本算不上医生。”
阿维森纳满不在乎地回答道,“作为医生,我只能竭力使用最好的方法。
而最终决定患者生死的,是神。”
“这个女孩的伤口感染非常严重,发热、流脓、溃烂,甚至已经开始扩散了。
阿维森纳,你治了她一个多月,到底是做了些什么?”
阿维森纳面不改色地回答到:“应对伤口感染,最好的方法应该是预防。
在受伤的第一时间就应该用火热的烙铁熨烫伤口,而不是等待感染后去医治。
一旦感染加重,为了保全性命,最好的方式就是截肢。
可是这女孩感染的部位遍布全身,这实在是人力所不能挽救的。”
“即使如此,老师也全力进行了医治!”
阿维森纳的一个弟子在一旁说道,“使用昂贵的乳香擦拭患者的皮肤,并泡在热水中使患者发热出汗。
这已经是人所能采用的最好疗法,患者病情加重,根本怪不得老师!”
“可是她的病情反而加重了。”
女孩毫不留情地攻击着阿维森纳,“你今天过来,想必是带来了新的疗法吧?”
“如果她的体液无法达到平衡的状态,任何方法都不会有效果。
我们可以试着再给她放一下血,以调整她的体液。”
“阿维森纳,难道你自己没有感受到么?不管是用乳香擦拭还是用热水泡澡,根本就不会有一丁点的效果!”
女孩厉声斥责着阿维森纳,“她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如果再给她放血,她撑不过今天晚上!”
阿维森纳十九岁就治好了国王的疾病。
自那以后,他一直被视为神医,那些医生同行们只有拾他牙慧的份,他又哪曾受过这种指责。
女孩的一番话气的阿维森纳额头青筋爆起,连脸都变紫了。
妖怪高中,嬉笑怒骂!有事儿您找我!我们就是妖怪请来的逗比救兵!!!!...
她,是21世纪鬼医圣手苏璃月,活死人肉白骨,千金难求她出手!一朝穿越成被发配尼姑庵的战王府弃妃,没被毒死却险些被呛死,更有邪火作祟,上岸便遇美男。你若乖点,我便对你怜香惜玉些。苏璃月挑起美男的下巴,一整个生吞活剥。什么,渣夫得胜归来就要另娶?看她怎么一身海青斗绿茶。皇家人找茬?看她不掀翻整个皇朝!什么?她竟还喜当娘?两个萌宝,一个能御兽,一个断吉凶,护起短来还奶凶奶凶!后来,绿茶女翻车了,白莲花被打脸了,整个京城都被搅合得天翻地覆,而从前那个暴戾冷情的战王爷竟摘下面具,露出那夜那张美男脸,自觉跪起了算盘。众人惊王爷不要白月光了吗?战王含泪爆吼都给本王闭嘴,王妃才是本王的白月光!两萌宝摇头渣爹,回头已晚,娘亲已在议亲。...
李耳穿越到终末女武神的世界!这是一个人类即将灭绝的残酷世界!为了人类延续,开展了十三场人与神一对一的终末对决!李耳虽然只是一介凡人,但却觉醒了‘诸神黄昏’系统,并且开展了‘天斗’决斗场功能!叮,正在强行获得能力!力量1000!(普通人平均值5)敏捷1000!(普通人平均值5)神力100!(普通人0)叮,恭喜宿主获得雷神血脉!叮,正在复制雷神之锤,恭喜宿主获得雷霆之锤!叮,正在复制天丛云剑,恭喜宿主获得破天神剑!叮,正在复制永恒之枪,恭喜宿主获得...
大女主爽文高智商宫斗女主算计全后宫疯批反派性格宋昭向来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子,同时她也活得比谁都清醒。打她知道自己被萧景珩选中,要入宫为妃的那一刻起,她的目标就十分明确我入宫就是要做皇后的,不然做什么?去给旁人做饭吗?所以一入宫,她便凭借自己的美貌与智慧,步步为营,俘获君心,将六宫玩弄于股掌之中。反正这后宫中的女人,为了家族为了自身荣宠,就没有不争不抢的,既然如此,她要做的就是先下手为强,将自己活成一个反派,斗垮所有人,成功登上凤位。一开始,皇帝萧景珩宠着宋昭,只因为她那张冠绝后宫的脸。后妃受宠,多会恃宠而骄,可宋昭却不同。她非但不会争宠,还总劝着萧景珩雨露均沾,多去别的后妃处走动走动。平日里对他的态度,也是肉眼可见的敷衍。这不禁让萧景珩心下生疑,觉得宋昭对他并非真心。帝王与生俱来的征服欲,让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彻底拿下这个女人不单是她的人,还有她的心。征服宋昭的过程,像是攀上这世间最高的山峰。只是萧景珩从未想过宋昭这座山,他一攀,竟心甘情愿地攀了一辈子。无穿书无重生无金手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娘娘病娇又茶媚,一路宫斗夺后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