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不是苏风眠对四十多岁男人的偏见,这只是苏风眠对叶傅轶的偏见,叶傅轶在眼里看起来就像是该结婚该有家庭的模样,不管结婚对象是男是女。
他无奈地帮叶傅轶把碗筷洗了,已经失去了最原先给叶傅轶煲汤时的那种冲动。
苏风眠现在洗碗的目的不是让叶傅轶高兴也不是把自己当这个家另一个主人,而是单纯地不想让蚊虫滋生。
洗了碗,他去了二楼房间收拾行李。
苏风眠的行李箱就放在叶傅轶的衣柜里,叶傅轶有一个柜子专门用来放箱子,他自己的也放在这。
苏风眠慢悠悠地打开柜子,一股樟脑丸的味道飘出来,把空荡荡的箱子拎出来,再打开另一边的柜门,找自己的衣服。
苏风眠和叶傅轶的衣服平日都是苏风眠整理,他懒于细分二人的衣物,所以衣柜里一层一层叠起来的衣服,有的是苏风眠的,有的是叶傅轶的,交错在一起,就像千层饼。
苏风眠抚摸着这些叠在一起的衣服,心里多少有点难过。
时间很充沛,他便悠哉悠哉地找自己的衣服,没有很多,很快就找齐了,衣柜被他翻得有些凌乱,于是又花了点时间,再将叶傅轶的衣服整理好。
等他把衣服装入箱内的时候,他无意间瞟了衣柜一眼,他发现总有点怪异的地方,却说不上哪里奇怪。
苏风眠在地板上呆坐了许久,手臂酸了,靠着床脚休息,手搭在床褥上,迷迷糊糊睡上小半个小时。
他刚读完《庸人自扰》,做梦也容易梦到相关情节。
虽然这本书没他想象中的好看,但至少是有意思的。
他半梦之际想起来,这本书里有一个场景,是儿子发现了爸爸放在家里的行李,得知爸爸没有出差。
苏风眠想着想着,忽的就醒了过来,他急忙拉开放箱子的衣柜,总算是知道到底是哪里奇怪。
叶傅轶的行李箱还摆在那儿。
苏风眠想起来自己以前给叶傅轶收拾打扫这个房子的时候,家里总共就这一个行李箱,除了公文包之外也没什么大包小包,可是他现在出了远门,怎么可能连一个行李箱也不拿。
苏风眠愣坐着,看着那箱子好久,心里的不踏实最终还是略胜一筹,他决定给叶傅轶打了一个电话。
“怎么了?”
电话一接通,叶傅轶先问了他,这让苏风眠不知所措起来。
苏风眠直截了当地问:“你出差,是去了哪里啊?”
他想让语气轻松些,尽管,他已经觉得自己像一个焦虑的小妇人,漫无边际地焦虑。
叶傅轶停顿片刻告诉他:“尘城,就是月城隔壁,很快我就会回去,你想我了?”
苏风眠的视线从叶傅轶的行李箱低落地挪到了棕黑色的地板上,又看了一眼自己的箱子,他说:“倒也不是……呃,我的意思是,有点吧。”
“我们的确很久没见了。
对了,”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张晨穿越诡异世界,联手小哥,重铸钦天监!天不诛之妖,我钦天监来诛!地不填之堑,我钦天监来填!死亡公路,车祸频发!关注高速官方,立镇魂石,颂往生经!地铁塌陷,无法通车!关注城建官方,打七星钉,刻穷奇像!水库命案频发,闸门松动报警!关注水利官方,以青铜铸霸下,托铜棺沉于湖底!长江屠蛟,昆仑镇魔!西出蛮荒之地,东临海天之巅!凡九州之域,钦天监之辖,神魔皆避!...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都市电竞日常直播陪玩代练无脑爽文林天穿越蓝星,这里全民都在玩王者。但没想到原主身患绝症,只剩七天可活。绑定游戏系统后,他成为无敌全能选手,且做任务就能加生命。任务1给女老板陪玩,获得好评加一天生命。任务2给女老板代练,完成单子加两天生命。任务3随着系统功能逐步解锁,他还获得了内含房车技能及各种道具的宝箱。陪玩撞车德华,在土鸡高地虐泉一打五。...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