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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乡楼位于繁华的商业区,此处的街道不是长安城的主干道,虽然不太宽,但也有二三十米,只是因为到处全是人流,还是有些拥挤感。
春荼蘼望着来往人群,观察着长安人的服饰和举止,津津有味的。
只是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她的眼帘……中等个头儿,白白胖胖,看起来温和又可爱,但实际上是骨头硬,嘴巴毒,为人刻薄。
真正有些了解时,是人都会不禁自问:谁说胖胖软软的男人都是好脾气的?也可能是冷血杀手好不好?
没错,那人正是锦衣。
在人群中没有存在感,可却像扎进春荼蘼眼里的刺。
然后心弦也跟着跳动起来。
情不自禁的,春荼蘼猛然站起。
因为,锦衣在的地方,夜叉还会远吗?
因为她不小心带翻了一个酒杯,惹得正谈得投机的康正源和春青阳都向她望来。
“荼蘼,怎么了?”
春青阳问。
“有……有卖冰糖的啊!”
春荼蘼反应奇快,立即给自己找了借口。
大唐糖业发达,当然是指当时的水平,与现代是没办法相比的。
熬制出的糖不纯粹、多有杂质,但却甜得淡而天然,大多是从鲜果、蜂蜜、植物中摄取甜味,或者是从谷物中制取出来饴糖、又或者从甘蔗、甜菜中制糖。
总之,春荼蘼很是喜欢。
但制作冰糖的工艺比较难,怎么现在就有了?所以,她那声惊叹倒不完全是假的。
虽然,掩盖了她的真实心意。
康正源却笑道,“原来荼蘼喜欢吃糖,回头我捡些精致的,送你一盒子。”
春荼蘼还没说话,春青阳就笑道,“康大人,别看我这孙女在公堂上像个大人似的,平时零嘴儿是不断的,倒似小孩子的脾性。
为了怕她耽误吃正经饭,每天我都要盯紧。”
他这话明着责备,但满眼宠溺,就像长辈们互相骂孩子不懂事,其实全是显摆,还衬着关系亲密。
就像有父亲说:我这只小犬特别不懂事,书也不好好读,在学馆的考试才得了个第三……
“祖父!”
春荼蘼撒娇,揭过这一篇。
再往外看,锦衣的身影已经彻底消失。
她心里七上八下的,纵然知道夜叉可能是她生命中的过客,最好就是个过客,绝对不适宜有某些联系,却还忍不住会想起他。
可能因为好奇心,她本来就是疑心重,好奇心也重的双重性格。
夜叉于她而言,实在是太神秘了。
再说,他还欠她一条半命不是吗?而这也不怪她,如果与夜叉有关的一切都不出现,她也不会再想起。
“皇上头些年吃过天竺国进奉的糖,觉得和咱们大唐制出的糖相比,自有特别之处,所以派了人专门去天竺国学习。”
哪想到康正源又把话扯了回来。
“皇上真是英明神武。”
春青阳由衷的赞叹。
康正源点头,“百姓们常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
这民生之举,皇上一直很是关心。
其实,咱们大唐的糖品质很高,还会卖到周边国家去,每年为国库添不少进项,也养活了好多人呢。”
春荼蘼因为看不到要看的那个人,干脆把窗子关上了,沉默间正听到祖父和康正源的这段对话,不禁腹诽:说不定当今圣上也是个爱吃糖的,为了满足口腹私欲而动用国家之力。
什么外贸啊、国库啊,都是附加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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