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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见面不如闻名(第1页)

她是实话实说,可到包县令耳朵里就变成:春六小姐跟养父很亲近,而她的养父是贤王府的亲卫除长。

以此推理,春六的意思就是春大山的意思,春大山的意思就是韩世子的意思,韩世子的意思就是贤王的意思,贤王的意思就是皇上的意思。

想到这,白面包县令的冷汗就下来了,惊动了天听,那还了得!

他必须的、一定的、以及绝对的要配合春六小姐,不得有误。

于是春荼蘼要求见被告,要求看初审的文书,要求看方娘子的尸体,都被痛快应下,令她对包县令大有好感。

当然,方娘子的姓氏她没有透露,现在仍以无名女尸来对待。

因为怕这个案子幕后有黑手,她和父亲最好都表现得不知情才好。

虽然还没有上堂,也没有公开审理,但口供已经有了一份儿,可惜只有两个被告和当时报案者的。

供词乏善可陈,只薄薄一页纸,春荼蘼从头看到尾,也只用了片刻工夫:报案者的口供和韩无畏编造的完全一致,两个被告是绝不承认杀人。

然后,她就见了两个当事人,可笑的是,这两个和尚都不知道自己有了状师。

春荼蘼到大牢去探视的时候,他们安之若素、处之泰然的坐在大牢里念经,深刻体现何处不修行的理念。

令春荼蘼感到无奈的是,他们听说她是状师,连忙表示感谢,然后谢绝,认为不需要。

她解说了半天,他们却仍然坚信凡事自有因果,不要反抗,只要接受就好。

望尘被杀,是前世欠了那个凶手的血债,这一世当还,不应该有怨恨之心。

他们被冤枉,也是前世种下的因,他们要逆来顺受。

若能看透因果,即会超脱俗世。

这些似是而非的佛理,春荼蘼因为没有宗教信仰,实在想不出反驳的话来。

她本想干脆就做死者的状师算了,让这两个“虎狼囤于阶陛,尚谈因果”

的和尚求仁得仁去。

可方娘子身份未明,大唐律不允许为非亲非故的人申冤,若这两个和尚不答应,她就上不得公堂,私下调查又多方受限。

自从在大唐以状师为业,从来是她让别人挠头,现在终于遇到了克星,有人能让她挠头不止了。

到后来,逼得她怒了,冷声道“我以前总以为,学佛会让人智慧通达,却不知也能学得如此迂腐。

照你们所说,恶人要作恶,受伤害的人都是前世欠的,这一世就活该。

你们谈因果,我却知道善有善报,天道轮回,佛祖也有金刚之怒。

你们不肯配合,让死者如何瞑目?恶人不受惩罚,以后会变本加厉,伤害更多善良无辜的人。

两位大师倒是看透了因果,岂不知你们的行为和作恶一般无异,恶人不除,世间正义凌沦,以后再有受害的人,都是拜两位大师所赐!

不知这又是什么因果?不知这又是什么人间正道?不知两位明哲保身,自求圆满,可想过世人?不知成全小道而弃大义,也是悟道吗?”

本心和望空目瞪口呆。

可见,他们是参禅参得走了极端。

春荼蘼知道他们必须要好好想一想,扔下这席话就不再多说,转身离开,由包县令亲自陪着,去了停放尸体的地方。

才走近,就闻到一股怪味,身边跟着的小吏连忙递过浸过草药的布条,让包县令,春荼蘼和随行的小凤堵上口鼻。

其实春荼蘼也不太适应,在现代时,尸体都是放在冷柜里,只有药水味,没有强烈尸臭。

而尽管提前做了很多心理建设,在看到方娘子尸身的刹那,她还是很难过,只是掩饰得非常好,没让包县令看出来。

很快,她强压下心中翻腾,以专业的目光面对。

“此女子年约三十上下,手掌细柔,略有薄茧,据属下推测,应该家境不错,却也要进行日常劳作。”

仵作是包县令叫来的,因而回话时是对上司,语气很恭敬“另外,她身上并无其他致命伤痕,只怕是溺毙,失足落溪也是可能。”

“山溪水清浅,如何能淹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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