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仍然是本能,夜叉向后退了一步,躲开要探入他衣服的小爪子。
同时,他很愕然,虽说他也有那种强烈要贴近她的愿望,虽然想更进一步,虽然感觉今晚她真的有点热情,但如果让她摸上去,后面他不保证能忍住。
自从见到她之后,他再没有过任何女人,这对他来说,也是很折磨的。
“这位郎君,可否借你的胸部一看?”
春荼蘼恶搞似的来了一句,为了掩饰自己类似于急色、但实际上只是缘于科学探索精神的行为。
夜叉更是怔住,有点难以置信的看着春荼蘼。
没错,她主动些,他很喜欢。
可这……就不像她了哇。
他真想问一声:你是谁?
春荼蘼垮下肩,解释,“我只想看看你的左胸,心脏的地方。
有人告诉我……上面有一块奇怪的印迹,像眼睛。”
“谁告诉你的?”
夜叉立即警惕起来,不是对春荼蘼,而是对“那个人”
。
春荼蘼没说话,再度走近。
夜叉这次没动,任春荼蘼小猫一样缩进他的身躯和月光营造出的阴影,就像走进他的神魂那样。
然后伸出小手,先扭正他的身子,直对明亮月色,然后轻轻拉开他衣襟。
因为年轻而矫健,他的骨骼匀称结实,肌线条优美,块磊分明,皮肤有着纯属于男人的适度光滑,不像言情小说里描写的,像丝绸啊、像玉什么的,那样有些太女性化了。
他的皮肤和肌肉,像是最上等的、寸木寸金的极品木料,厚重中带着温暖,自深山老林而来,形成于万年之前,淡淡的草木香气,坚忍不拔的内在。
而在心脏偏上的部位,真的有一块印迹,不是纹身,是天然而生的痣,却形状奇特,也非常清晰,像极了一只眼睛。
不过不是属于人类的,而是带着冷厉锋锐之气的狼眼。
那眼睛似乎有魔力,深深吸引了春荼蘼的目光,令她盯了很久,最后更是一指轻按。
只是,当她的指尖才碰到夜叉的皮肤,夜叉就再度后退,带着点仓皇。
可尽管他很快,春荼蘼似乎还是感觉到他肌肉紧绷,心跳加速,皮肤上更是突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她的手太凉了?
不,对于夜叉来说,因为对象是她,那一点点触碰都受不了,都会引发严重的错误。
“果然有。”
春荼蘼缩回手,快步回到床边,坐下,用力吸了好几口气。
“怎么办?”
她心下凉凉的,像透进冷风似的,怎么也无法温暖起来,“她如果发现,确定了你是你,你就会暴露身份,就在长安就不能待了。”
说着,鼻子发酸。
她不想他离开,不想连跟他住在同一个城市、呼吸同样的空气,喝着同一条河里的水、偶尔夜半相会这样的事也做不到!
自从知道了自己的内心渴望和感受,她的心就正如那句诗词所描述的那样了: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就害相思。
而她是个有理智的人,尽管已经喜欢上了夜叉,有了爱情,却也不会放弃亲情。
所以,她知道两人很难成就姻缘。
好在她有过不嫁人的打算,那么做情人也好。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张晨穿越诡异世界,联手小哥,重铸钦天监!天不诛之妖,我钦天监来诛!地不填之堑,我钦天监来填!死亡公路,车祸频发!关注高速官方,立镇魂石,颂往生经!地铁塌陷,无法通车!关注城建官方,打七星钉,刻穷奇像!水库命案频发,闸门松动报警!关注水利官方,以青铜铸霸下,托铜棺沉于湖底!长江屠蛟,昆仑镇魔!西出蛮荒之地,东临海天之巅!凡九州之域,钦天监之辖,神魔皆避!...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都市电竞日常直播陪玩代练无脑爽文林天穿越蓝星,这里全民都在玩王者。但没想到原主身患绝症,只剩七天可活。绑定游戏系统后,他成为无敌全能选手,且做任务就能加生命。任务1给女老板陪玩,获得好评加一天生命。任务2给女老板代练,完成单子加两天生命。任务3随着系统功能逐步解锁,他还获得了内含房车技能及各种道具的宝箱。陪玩撞车德华,在土鸡高地虐泉一打五。...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