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2章 红豆(第1页)

李显用匕首划向自己的手臂,很快鲜血流出,滴落在茶碗中。

“滴答,滴答……”

这时,李显的头发里飞出一只红色的小虫子,在茶碗周围徘徊。

李显正握紧拳头放血,看见小虫子急忙说道:“回来红豆,这些血不是给你的。”

想要阻止红豆落到茶碗中,没想到它一转方向,竟然直直的飞向笛飞声。

吓得李显声音都有些颤抖了:“红豆你要干什么,不许伤害他。”

李显急得单手去抓它,却被小虫子轻松的躲过。

看见它只是在笛飞声上方乱飞,没有要咬人的意思,李显悬着的心才放下。

此时笛飞声眉头紧蹙,一副快要醒了的样子,颈侧的皮肤下,好像还有什么东西在动。

李显怕他醒来不好解释,快速出手点了他的睡穴。

很快一只小虫子从笛飞声的身体里飞了出来,然后被红豆一口吃掉。

看到这一切的李显,瞪大了眼睛:“我的天,红豆你竟然…可以帮人清除蛊虫?!”

红豆仿佛听懂了一般,飞到李显面前邀功似的飞来飞去。

李显也没有亏待它,把还在流血的手臂伸到它面前。

红豆就自己落在伤口上。

这只虫子就是李显身体里的那只蛊虫。

李显因为晕倒,不知道它是怎么来的。

醒来就发现自己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只小虫子。

后来李显发现自己体内的蛊虫没了,就猜测这只红色的小虫子,就是他身体里的那个。

想过杀它,却抓不住,看它也不伤人,就没再管它。

这只小虫子怎么赶都不走,李显想起来自己看到过养蛊的古籍,还有药魔养毒虫的经过,就把它养了起来,也不知道它有什么用,不过是无聊打发时间而已。

长得酷似红豆,就起了这个名。

由于这只小虫子总喜欢咬李显,喝他的血,李显怀疑自己的血,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于是又开始用兔子老鼠做实验。

发现因为碧茶之毒,自己的体质又发生了变化,现在他的血就是解毒良药,甚至碧茶之毒都可以解。

但是却解不了自己身上的毒,因为他身上的毒素太多了,他就是个药人。

中毒之人喝了他的血可以解毒,但是没有中毒的人喝了他的血就是穿肠毒药,会立刻毒发身亡。

红豆喝了一口血后,就又藏进了李显的头发里。

李显简单的用布条包扎好手臂上的伤口,然后在笛飞声身上点了几个穴位,扶起他的头,把茶杯里的血喂给他。

之后收拾好一切,李显用被子把自己和笛飞声隔开,眼睛重新蒙上白纱睡觉。

夜里子时。

熟睡的李显热症发作,早已习惯的他提前用内力护住心脉,嘴里含着木棍防止咬舌自尽,静静地等着毒发。

体内一波波热意袭来,李显意识渐渐模糊,踢掉身上的被子,扯着衣服痛苦呻吟。

笛飞声迷迷糊糊被他吵醒,因为喝了血的缘故,迷药的作用早就消失了。

感觉自己嘴里一股甜腥味,用手擦了一下嘴,借着月光发现是血。

【为何我的嘴里会有血?难不成我自己咬破了嘴?】

喜欢莲花楼:险象环生请大家收藏:(www.cwzww.cc)莲花楼:险象环生

热门小说推荐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二十一世纪特种兵花楹执行任务时,被炸身亡。醒来第一眼就差点被吃掉。惊魂未定发现自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成了大肚婆,未出世的孩他爹还是个傻子。还好手握亿万空间物资,逃难咱也不怕。基建咱也能搞定。只是这玉矿挖起来有点儿麻烦!这边做着首富的梦,那边频频被追杀。既然你们不长眼惹到她,她也只好大发善心的教教你们做人的道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武功在高也怕菜刀。等下,那些人为什么这么怕她的傻夫,就连皇帝也...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