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02章 借钱(第1页)

大妮话音刚落,李家老爷子忽然抬起了头:

“大妮,三个孩子是我老李家的根,我是不会给你的,既然你已经跟大刚离婚了,那孩子还给我们。”

大妮愣了一下,忽然又激动了起来:

“什么,你们还想要我的孩子,这不可能,我不会给你们的,如果你们想要硬抢的话,就一起去死吧。”

“不要激动,不要激动,年龄小的孩子肯定要跟着亲娘的,年纪大的孩子可以自己选择,你们好好商量。”

公安局的同志立刻将大妮给拉到了里面的房间,这个女人性格太虎了,可不能再受刺激了。

其他公安同志也跟李家老爷子做思想工作,劝他做事要留一线,不能把人往绝路上逼啊。

可李老爷子也是犟种,他就两个儿子,李铁不争气,养了三个闺女,所以李阳和李军李兵他肯定不会让这个女人带走的。

孩子的事情不急,还是先解决大妮额头上的伤要紧,没看到她脸色越来越不好了。

“你刚才说要找谁。”

大妮踌躇了好久,才说出一个名字,竟然是朱向清,其实她原本是想找林月英的,但欠人家太多,她已经不好意思找了。

“同志,你可不可以先别说我的名字,就说有人需要她的帮助,让她来公安局一趟。”

公安局的几个同志讨论了一下,决定还是实话实说,不然即使把人给骗来了,人家不愿意帮助还是会转身离开的。

朱向清正在自己的书桌前画铁锅的款式,她已经联系到城里一个造锅厂了,他们愿意为部队制造特制的小铁锅。

得知有人找她,还以为是造锅单位的人来了,只是跑出去一看,是穿着大白警服的公安局同志。

“请问你就是朱向清吗,情况是这样的……”

朱向清默默听完了公安局同志的话,毫不犹豫的表示愿意帮助大妮同志。

原本她是看不上大妮的,觉得她贪婪又蠢笨。

但自从大妮勇敢的揭发李刚和李兰兰的污浊,又毅然带着三个孩子离婚,她欣赏这个勇敢的女人。

李兰兰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大家都对这件事表示不满,但人家有李刚的军功章庇护,也只能不了了之。

现在李兰兰居然不思悔改,还要把人往死里逼,那么,对不起了,她朱向清要报仇了,李阳要认她做娘的仇还没报呢。

朱向清踩着自行车来到了公安局,一眼就看到额头高高肿起,身上衣服凌乱,狼狈坐在里面干流泪的大妮。

“大妮同志,走,我送你去医院检查。”

“朱向清同志,你真的愿意帮我,我现在要钱没钱,要啥没啥,但我保证,我会努力工作,把钱还给你的。”

“我愿意,我很欣赏你的勇敢,钱的事等你有了再说吧。”

大妮:“……”

她好想哭怎么办。

“要不还是我带你吧。”

看着小巧的自行车,还有娇小的朱向清,大妮绝对不好意思坐上去的,但朱向清让她坐好,然后用力蹬了两下。

自行车平稳的往医院的方向而去,大妮惊奇的看着朱向清那条不断踩蹬自行车的细腿,吃惊的摇头。

可她忘记自己额头上有大包,这样一摇头,立时三刻就晕眩了起来,连忙一把抱住朱向清细细的小蛮腰。

“抱紧了,不要摔了。”

朱向清以为她害怕,速度慢了下来,等到了医院,就快速的给她挂号。

热门小说推荐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二十一世纪特种兵花楹执行任务时,被炸身亡。醒来第一眼就差点被吃掉。惊魂未定发现自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成了大肚婆,未出世的孩他爹还是个傻子。还好手握亿万空间物资,逃难咱也不怕。基建咱也能搞定。只是这玉矿挖起来有点儿麻烦!这边做着首富的梦,那边频频被追杀。既然你们不长眼惹到她,她也只好大发善心的教教你们做人的道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武功在高也怕菜刀。等下,那些人为什么这么怕她的傻夫,就连皇帝也...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