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5章 海市行(第1页)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陈珏生就借来了队里的吉普车,带着朱向清和高兰花去了火车站。

“一路上要小心啊,小心扒手、小心人贩子。”

朱向清连连点头,高兰花白了陈珏生一眼,这个儿子啥时候这么黏黏糊糊的,一点男人味都没有。

不过她想到自己儿子那个家伙坏了,连忙暗搓搓的求神拜佛,心里祈祷儿子的病能好,尽快给自己添个孙子。

两人上了车,火车上的人并不多,或许今天是大年初一吧,很多人都在家里走亲访友呢。

去海市距离遥远,火车上最少也要两天一夜,朱向清直接就把包裹放在下铺,她跟高兰花买的都是下铺,隔着一张桌子。

“娘,这列火车站台多,停靠的时候,你不要把背包挂在窗口,会被人抢走的。”

高兰花点点头,连忙把背包放了下来,好吃的东西也远离窗口,朱向清笑了,这么冷的天,不到站台谁会开窗啊。

“向清,跟我说说海市的情况。”

“娘,海市是一个很大的城市,我们到了海市,先在火车站附近找一个招待所住进去,然后在海市玩两天再说。”

“玩两天,你不去找你那个黑了心的爹吗。”

“现在过年,他们厂里的领导应该还没有上班吧,还有报社的人也在休息,所以先玩两天。”

“你……”

“娘,你不用担心,我们去找王岗和安红紫,还有我阿姨,你看,这些都是带给我阿姨的东西。”

高兰花当然知道向清在海市有一个处处帮她的阿姨,只是不知道这个阿姨是亲的还是什么关系。

高兰花没有问,而是拿起了随手携带的毛线,她识字不多,除了做鞋子衣服,现在又迷上了编织毛衣。

“娘,你这个是给谁织的呀,颜色这么嫩。”

“给你织的呀,等天气转暖,你穿个外套,露出黄色的高领,多好看。”

“谢谢娘,我毛衣够多了,你自己也织几件吧。”

高兰花笑着摇头,向清有本事,不知道从哪里淘换来这么多的毛线,她跟老头子两人已经穿不完了。

一路上非常的太平,毕竟软卧这里也没有不长眼的人会来行骗或者偷东西,要知道这些人的社会经验可足了呢。

当火车到达海市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火车站附近到处都是红色黄色的灯光,把高兰花给惊的,这就是向清的家乡,这么漂亮。

朱向清的双脚又一次踏上海市的土地时,心情是非常的难受的,她原本以为自己不会回来了。

可她又回来了,回来是来跟朱家彻底断绝所有关系的,希望朱家人能承受得了她的这次攻击。

火车站附近有个招待所,名字很好听,春风招待所,朱向清带着高兰花走了进去,递上介绍信,借了一个房间。

招待所每天三块钱,要比其他的小县城足足贵了一块钱,朱向清直接给了二十块,她们起码要在这里住五天。

服务员麻利的收钱开票,又领着朱向清婆媳两去了最靠近水站的房间,从这里出去打水方便。

朱向清连声感谢,知道人家是看着她要住好几天的面子上,给予的方便。

“娘,你先把行李放好,我去打水,对了,你找一套换洗衣服,我带你去浴室洗澡。”

热门小说推荐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二十一世纪特种兵花楹执行任务时,被炸身亡。醒来第一眼就差点被吃掉。惊魂未定发现自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成了大肚婆,未出世的孩他爹还是个傻子。还好手握亿万空间物资,逃难咱也不怕。基建咱也能搞定。只是这玉矿挖起来有点儿麻烦!这边做着首富的梦,那边频频被追杀。既然你们不长眼惹到她,她也只好大发善心的教教你们做人的道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武功在高也怕菜刀。等下,那些人为什么这么怕她的傻夫,就连皇帝也...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