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乌尘没办法,只好小心的跟在林溪身后,两人很快回到湖边。
入夜,森林里逐渐安静下来,但湖边却逐渐被食物的香气所填满。
另外三个部落的兽人坐在自己的烤肉面前,却频频的朝着山火部落的营地张望。
“好香啊!”
“他们在吃什么,真的好香!”
“山火部落是不是弄出了新的食物啊!”
有嘴馋的兽人的窃窃私语飘散在空气中,但这些林溪却不知道。
她正将自己的叫花鸡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然后拿着木棍在不断的敲打。
正弄着,乌尘忽然递过来一个软软果壳碗:“溪溪,给你酸果炖肉,我来敲。”
“好。”
林溪没有拒绝,她接过乌尘递过来的装满了肉的果壳碗,一边吃,一边看着乌尘清理叫花鸡外面的泥壳。
泥壳被敲掉后,很快露出里面用来包鸡的甜叶草。
甜叶草熟了之后容易烂,林溪特意多包了几层,还在甜叶草的里面垫了一层洗干净的竹叶。
此时竹叶和鸡肉露出来,霎时间,一股浓郁的带着竹叶清香的鸡肉香,从两人的棚屋前飘散开来!
就连已经习惯了食物调味的山火部落的兽人,都忍不住朝着这边喊:“林溪智者,你是不是又弄出新的吃法了,怎么这么香?”
林溪听了,转头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笑着出声:“算是吧,明天你们要是猎到野鸡或者灰鸡回来,我教给你们怎么做!”
顿了顿,她又补充道:“捉到鱼也行!”
她话一落,山火部落里了,立刻响起一阵热烈的欢呼声,惹得另外几个部落里的气氛躁动不已!
不过林溪今天做的叫花鸡里,可不止有鸡肉。
她让乌尘用骨刀剖开鸡的肚子,一下子,鸡肚子里满满当当的竹笋块儿就露了出来。
林溪事先就给竹笋调了味,还加了些巨猪兽肉熬出来的猪油,此时鸡肉一破开,露出里面油汪汪,泛着臭果香气的竹笋,还掺杂着竹笋自己和竹叶的草木清香,别提多开胃了!
林溪迫不及待的就先尝了一口竹笋的味道!
新鲜采回来的竹笋又嫩又脆,一口咬下去却又带着浓郁的油肉香和竹叶香,明明还有一鸡肚子的竹笋,但林溪就是吃出了一种不舍得吃完的感觉!
她感觉自己已经好就没有这么痛快的吃到蔬菜了!
这个季节能吃的素食大多都是草叶植物,像黑虫果,紫皮果这样的果子,现在都还不是结果的时候!
而且黑虫果和紫皮果本就更像是主食,而非蔬菜。
兽世的蔬菜虽然也有甜叶草,红毛草这些,但大多都还是草,基本上煮一下之后,就都软烂成一坨了!
吃久了,口感也会腻。
而现在,竹笋简直太合她的口味了!
林溪又夹起一块竹笋,递到乌尘的嘴边:“乌尘,你尝尝,很香!”
乌尘刚刚拆下来一只鸡腿,放到了林溪的碗里,看到林溪递过来的竹笋,乖乖的点头,张口咬住。
他几口就将竹笋吞下,随后很惊奇的看向林溪:“味道有点奇怪,但是好吃,我喜欢这个!”
林溪一听,更加高兴。
能让作为肉食性兽人的乌尘都喜欢,看样子她的这道叫花鸡焖笋真的不错嘛!
可惜现在没有蘑菇和紫皮果,要是把这两样也加进去,一定更好吃!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