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79章 强杀犬妖(第1页)

“方无忌……”

血牙犬王声音嘶哑,眼中燃起熊熊怒火。

下一秒,那巨汉如同一颗炮弹,垂直砸来,一人一犬,开始了无比原始的肉搏战。

你一拳我一爪,方无忌的身形尽管完全比不上犬王,但力气却丝毫不输,甚至隐隐还要高上一截。

仅仅几拳的功夫,血牙犬王已经被掀翻老远,身上更是伤痕无数。

这让犬王更加愤怒,滔天怒吼响彻荒原。

“方无忌!

你欺人太甚!”

“哼,老子欺负的可不是人,一条老狗而已。”

嘲笑声响起,方无忌全身肌肉高高隆起,笔直轰出一拳。

刹那间,风云变色,巨型鲸鱼虚影浮现,携带无穷力道,将血牙犬王死死碾压。

毫无疑问,方无忌就是霸鲸宗的大宗师。

他的实力,比血牙犬王高。

叶康眼神一凝,六虚行天步微微踩动,身影迅速冲向逃跑的小犬妖。

这家伙也不傻,见犬王被压制,他毫不犹豫就要逃离此地。

只要能回到妖族区域,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但就在这时,那道让他极度厌恶的气息骤然袭来。

犬妖不可置信地转过头,同时妖力一甩,挥出无数血色虚影。

“混蛋!

你敢追我!

?”

他无法想象,自己的妖王父亲都来了,这小小人类竟然还敢对自己出手,他是不要命了吗!

叶康当然要命,不过,既然有人帮自己缠着犬王,那还有什么好怕的!

碧落刀再次轰出!

刀气震荡如波,在荒原上留下一条狰狞口子。

犬妖前爪被砍,此时只能催动精血,用全部妖力换取极致的速度,在被分尸之前,一跃而出,尽可能向着妖族区域狂奔。

他不敢去父亲那边,比起后边这混蛋,霸鲸宗的方无忌明显更加恐怖,随便一个余波就能秒了自己。

“该死该死该死!

狡诈的万庆,你到底带了个什么人过来!”

犬妖现在恨死万庆了,明明只是让他带几个修为不错的血食过来,他倒好,直接带了个怪物过来。

若没有这混蛋人类,自己早就已经吃完血食打道回府了!

就在他这样想着的时候,忽然间,无数道透明丝线拉扯开来,失去前爪的犬妖完全没反应过来,被丝线绊倒,庞大的身躯不受控制地翻滚而去。

缠月天丝发动,一张巨网不知不觉升起,径直将犬妖团团围住。

其中数道蛛丝抓住妖气混乱的机会,直接刺入犬妖的腹部伤口,顺着内脏直接搅动。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将门龙婿

大唐将门龙婿

少年李翎身处边关,遇蛮夷犯边,践踏生灵,倾覆社稷,烧杀掳掠,一怒绑定重铸汉魂系统。召唤汉家英魂,融合西楚霸王,复活各路汉家英雄,杀杀杀杀杀!!!!!!!杀到蛮夷尽丧胆,杀到西北无狼烟。一人开盛世,一人铸汉魂,重塑汉家天威,夫妻双将,镇压当世...

无上霸天

无上霸天

身怀魔道绝世秘典,苗疆第一恶霸意外穿越到了异界。魔法?斗气?统统弱爆了!创世大陆,一个小胖哥从此风骚崛起,彪悍的开启了一段无良,无耻,无赖,无敌的无上传说!...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黑尘世纪

黑尘世纪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