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0章 起尸(第1页)

三人正在这里聊的开心,枯荣大师满面油光的大脸突然变了颜色。

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

“大师,有何不妥?”

莫文咏皱眉问道。

枯荣大师摇摇头:“没事,玲珑塔突然与我失去了联系,现在又联系上了。”

莫文咏松了口气,顺便拍起了马屁,“大师的玲珑塔接近神器品质,加上在下的不老山,那小子虽然诡异,但是镇压他也绰绰有余。”

枯荣大师很是受用,笑道:“呵呵,莫施主不老山才是真正至宝,只要掺入土之本源炼化,必可达到神器级别。”

“另外君施主的破锋也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神物,对方就算是湮灭境巅峰,镇压也是绰绰有余。”

“呵呵!”

君无相毫无诚意的跟着笑了一下,“我那破枪怎么比得上二位的法器。”

就在三人商业互吹,幻想美好未来之时。

遥远的天顶之上,突然一声惊天动地的炸裂声响起。

“噗……”

莫文咏当场脸色煞白白,一口老血直接喷了出来。

接着他勃然大怒,“我的不老山被轰碎了!”

与莫文咏心神相连的本命法器被毁,他自然是受伤极重。

另外两人也是惊骇至极,星陨石是什么东西,他们自然清楚。

用星陨石打造的不老山,居然被直接轰碎,可把二人吓的不轻。

“走,恐怕我们惹了不该惹的人!”

枯荣大师当机立断。

三人都是活了数万年的老乌龟,自然明白其中轻重,没有任何犹豫就要开溜。

枯荣大师第一个准备开动,然而他还未来的及有所动作,一只白白嫩嫩的小手,就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枯荣大师全身汗毛瞬间立了起来。

“谁?什么时候接近的?为何没有一点察觉?”

巨大的疑惑与恐惧,占满了他的内心。

与此同时,另外两人的肩膀,也被一个白嫩的小手搭住。

这是何等的荒谬绝伦,三个湮灭境巅峰修士,居然不知道何时被人近了身。

说出去,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

“哟,哥几个,聊的挺嗨呀!”

一个带着三分调侃,三分杀意,还有四分慵懒的声音在几人耳边响起。

这声音来的是这么突兀,隔的是那么的近,甚至还能感受到那吐气如兰的呼吸。

没错的确是吐气如兰,明明是个男孩的声音,但是呼吸间,却带着一股淡淡的兰花香气。

莫文咏感觉自己的头发都一根根竖了起来,因为这个声音他记得很清楚,就是那个提着葫芦的俊美少年。

“又肥又腻,真鸡儿恶心!”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将门龙婿

大唐将门龙婿

少年李翎身处边关,遇蛮夷犯边,践踏生灵,倾覆社稷,烧杀掳掠,一怒绑定重铸汉魂系统。召唤汉家英魂,融合西楚霸王,复活各路汉家英雄,杀杀杀杀杀!!!!!!!杀到蛮夷尽丧胆,杀到西北无狼烟。一人开盛世,一人铸汉魂,重塑汉家天威,夫妻双将,镇压当世...

无上霸天

无上霸天

身怀魔道绝世秘典,苗疆第一恶霸意外穿越到了异界。魔法?斗气?统统弱爆了!创世大陆,一个小胖哥从此风骚崛起,彪悍的开启了一段无良,无耻,无赖,无敌的无上传说!...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黑尘世纪

黑尘世纪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