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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盛朝与大陈国,在十多年前订立了友好盟约,商人办了手续,是能够进入陈国境内自由买卖,自然,陈国商人也能到大盛朝来。
边境的百姓,也是能在两国自由走动的。
因此,继续往前走,我们看到不少陈国人。
他们穿的衣服特殊,口音特别,连身材也要高大魁梧一些。
听说,自承平以来,两国还有不少百姓通婚呢。
九月初九,大部队到了边界的小镇,要在这里休整三天,之后,直接过关到陈国去。
次日,我携了春香、小敏,带了一车物资,去探望公孙祈和白家人,纪昭带了几个镖师一路护送。
这些物资,是我一路准备好的,比起在这个小镇采买,能便宜很多。
我们打听过了,白家人被罚到矿场做苦工,晚上在“罪民村”
落脚。
白家男丁,全部被罚到这里了。
年满十二岁者,必须去劳动,每天干满五个时辰,要是敢躲懒,会被监工抽鞭子。
活必须干,但根本不会给酬劳,可谓是当牛做马。
那地方,离小镇有二十里左右,在整个北疆最为寒苦,住的都是犯罪被惩罚之人。
按理,公孙祈是不需要做苦工的,毕竟他就算辞官了,也是正儿八经的平民,不是白家人,不是罪人。
但,公孙祈自愿站出来,顶替白家幼童。
因为使了银子,公孙祈又身强力壮,一个能顶三个,监工觉得不亏,也就点头答应了。
因此,白家年满十五岁的男丁及公孙祈,白天都得出去做事。
其他的男丁,则在“罪民村”
待着,做些家务活儿,一天天的熬。
因为提前传了消息,公孙祈特意请了一天假。
到达目的地时,远远就看见公孙祈在村口站着,怀里抱着一个小孩,身后跟了十来个幼童,大的十几岁,小的只有三四岁左右。
彼此照面,看着身穿粗衣、满面风霜的公孙祈,我眼圈微红,半晌无语。
昔日初见时,他穿着干净威风的制式军服,身后跟着十几个弟兄,是人人称羡的羽衣郎。
如今,他直接变了模样,褪去了青涩稚嫩,整个人变成熟了,也多了几分沉稳沧桑。
昔日,他皮肤极白,虽然是武装,却也是十分俊郎的少年郎。
如今,他晒得皮肤黝黑,脸上有被晒伤的痕迹,一眼看过去,仿佛老了十岁一般。
就这模样,哪怕是他亲姐姐,也要好久才能认出来。
我叹气:“要是琴姐姐看到你现在的样子,不知道会有多心疼。”
公孙祈咧嘴微笑:“我并不觉得辛苦,反而每天都很心安。”
他一面哄孩子,一面带着我们,去了如今的住处。
他与白家人住在一起,五间低矮的房子,是他们所有人的住处,睡觉必须打通铺,做饭的厨房,是自己用茅草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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