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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三人的时光(第4页)

“我喜欢林启。”

那天,叶星拉着林承问了很多。

林承也不嫌烦,就那么一件一件的回答。

认真且仔细的答着,像回答老师提的问一样。

叶星则拿着本子一句一句的记的详细,说到重点时,还要用记号笔勾画。

隔天中午,叶星央求林承陪自己去商场给林启买礼物。

林承答应了。

叶星花光了自己一个月的生活费,给林启买了一只钢笔。

林承说林启喜欢黑白两色。

可叶星便不,她精挑细选之后,还是买了那只最显眼的红色光漆钢笔。

叶星对林承说:

“这样他才能一眼看到我啊!”

甚至包装,叶星都刻意挑了红色的礼品袋。

林承只是跟在叶星身后,任凭她一个劲儿的问自己这样搭配是不是好看?林启会不会喜欢?

每一个问题,林承都认真的回答了。

一周后,林启生日。

叶星那天穿了白色的粗针毛衣裙,散下了长发。

主意是林承出的,他说林启喜欢毛衣质地的衣服,看起来温暖可人,他一定会喜欢的。

叶星信了。

那天,叶星送礼物时,对林启说,“这钢笔你现在可别用,以后等你穿西装,要妥帖的放在你胸前的口袋里。”

林启接过礼物,只是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那晚人都走后,林启把叶星送的钢笔放到了自己书桌的柜子里。

光漆亮的红色,甚是扎眼。

和钢笔一起在柜里的,是林启母亲几年前送给他的手表。

他一直悉心保存着。

林启是理科生,可叶星的数理化却是样样都差。

高二文理分科,叶星放弃了追随林启的脚步。

选了文科。

填分班志向表那天,林承问叶星:

“你是不是要追我哥去学理科啊?”

叶星得意的一笑,摇了摇头,摆摆手指。

学着电影里赌神周润发推牌的样子,把自己的文科志向表推到林承的面前,露着好生自信的表情说:

“我是喜欢林启,可我才不会为了他委屈我自己,我有我的人生,我才不会因为他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儿。”

林承听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双手抱拳冲着叶星说:

“社会我叶姐,就是不一样。

小弟佩服佩服!”

叶星那天并没有问林承要选哪一科,因为答案叶星已经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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