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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见谦开始经常能见到秦暮晓,对,是秦暮晓,不是秦大壮,大壮是下人给秦暮晓起的名,后面改回来了,他也是才知道这人是秦家的二小姐,这么说,他们两家还是敌对的关系。
不过这关他什么事呢,就算他在沈府里不是个庶出,也是个男儿,不可能会触碰到沈家的生意,敌不敌对的,他不在乎。
只是吧,若只是与秦暮晓叫过一两次,他倒是还能真当成偶然,随着次数越来越多,他也不得不信,这名秦小姐好像就是冲着他来的。
为什么呢?他这样一个在府里头连下人都不如的杂种,有什么值得引起秦暮晓注意的呢?
沈见谦不想把问题憋在心里,所以他直接的问了。
而眼前的人回道:
“那是因为一见到谦儿的背影,我就觉得像是看到了一株昂扬向上的野草。”
野草吗?还真的是,他在这府里头就是野草般的存在,沈见谦突然有些恼火,因为就连秦暮晓一个外人都这么说他,可当他要走时,又被这人眼疾手快的攥住胳膊扯了回来。
“别走啊,我的意思是,你拥有着旺盛的生命力,不是有句诗词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且还要长得比之前还要挺拔。”
沈见谦愣了,他第一次听到别人这样形容自己。
“这句诗,是这个意思吗?”
“是啊。”
“我不懂,我没怎么念过书。”
这是真的,在其他的兄弟姊妹都在念书的时候,他没有念书的权利,他跟着爹爹每天要做许多的活,就偶尔偷偷趁着休息的时候到外头的私塾旁边偷偷听上一会儿,可这样的收效甚微,基本学不到什么东西。
原以为秦暮晓会和其他人一样嘲笑他,然后他就有理由拒绝再和这人接触,毕竟他们身世相似不相同,他们也还是两个世界的人,这人好歹是秦家二小姐,他呢。
“那我教你啊,我们每见一次面,我就教你一首诗词,怎么样?对了,你要是不会写字,我也可以教你,虽然我自己也写的不咋地。”
沈见谦呆呆地看着两人交握着手,过了好一会儿,才面红耳赤的挣开。
“你怎么能随便碰我?”
“啊?喔。”
秦暮晓傻笑一声。
“我忘记了,所以行不行嘛?嗯,谦儿?”
“你也不能这么叫我!”
沈见谦捂着脸跑走了,直到回到了那破旧的小院子里时才回过神来,开始隐隐有些后悔,想着怎么不先答应再说呢?秦暮晓看起来是真的想教他。
而且他这样的人也没什么可图的,不怕秦暮晓骗他。
所以他又跑回两人相见的那个巷子口,然而秦暮晓已经不在了,可能是以为他走了,已经回去了,不由黯然神伤起来,突然觉得自己真是没用,什么都把握不住。
天空落起了雨滴,渐渐的打湿了沈见谦的下摆,可他不想找个地方避雨,仍然默默的待在原地。
阴影笼罩过来,他错愕抬头,只见秦暮晓打着伞站在他的面前。
“谦儿,我们又又又又又见面了。”
沈见谦扯了扯僵硬的嘴角,久违的扬起了笑容。
春风吹又生,于他而言,秦暮晓就是他的春风。
他们开始更频繁的相见,反正他在府里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就算是突然间彻底消失了,除了陶婶之外,也不会有人发现。
他跟着秦暮晓念书识字,谈论各种事情,他发现,秦暮晓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这人永远有很多新奇的想法,也好像什么都知道一样,在她的身边,沈见谦从来都不会觉得无趣。
并且在相处的过程中,生出要是这个人突然消失了哈哈怎么办的惶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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