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并不怕老鼠,只是怕老鼠肉,不能想像吃老鼠肉的样子。
而且这是他身上最大的一个秘密,也算是弱点,哪怕是作为特战旅侦察班的战友们都没有发现。
执行任务时,可是什么都要吃的,老鼠、蛇,甚至蜘蛛和蟑螂都可以吞下去,从不会皱一下眉头。
可丁奇总会找各种借口不吃老鼠肉,总会多寻找一番,用其他食物替代。
丁奇赶紧离得那一堆老鼠肉干远远的,有些掩饰地皱眉问身边的雄鹿长老这是怎么得到的?
“头领,你说这个野鼠肉干啊,是马鹿手下的那群奴在收集草料时抓到的。
这鼠肉特别香,好吃,而且长得还肥大,所以他们就抓回来晾干了吃。
有时候我馋嘴了,也会过来拿两串吃,火上一烤,香味能飘到灰窑那边去。”
雄鹿长老说完还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似乎一脸回味的样子,好像比什么美味都好吃。
喉结动了两下,继续说道:
“草场大,下面的野鼠也多,现在晾在这里的还是他们吃剩下的。
尤其是那群驯鹿过来之后,草料消耗更大,捕到的野鼠也就越多。
不过这些鼠肉也只是为了解解馋,如果每天都吃,也就是几天就结束了。”
丁奇看着雄鹿长老那个样子,拉着他转身就走,找了个借口:
“啊,长老,你不说我倒忘了,我还没有去看看那群驯鹿呢,走,带我过去看看!”
雄鹿长老倒是有些不明所以,但头领发话,也只好将想摘下来两串鼠肉和丁奇一起分享的想法搁置一边,心说晚上吃饭的时候烤上两只。
可在后面走的他却是没有看到丁奇脸上的那一抹苍白,丁奇是真的恐惧,膈应这个!
逃也似的来到那片雪墙围起来的驯鹿圈外,隔着木栅栏门向里面望去。
驯鹿群一共有三十头,里面还有五六头梅花鹿,这是狩猎队之前捕猎时抓回来的,长老将它们从羊圈那边移出来和驯鹿呆在一起。
看它们的样子,双方相处得也不错。
就在丁奇探头进去的时候,正站在鹿群中间的一头高大驯鹿忽然抬起头,望向那个正探头探脑的人类。
这个人类没有在部落里见过,是第一次见,可它总觉得这个人类很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而且现在自己的感觉竟和那天人类欢呼时的感觉一样,仿佛有一个吸引自己的人或物正在看着自己。
难道这个人类就是吗?
它是这群驯鹿的王,带领着近百头驯鹿从北方踏雪而来,但很不幸的是有许多同伴在行进的道路中永远地倒下去,成为食肉动物们口中的食粮。
没有地方可以躲避的它们,竟然发现一个对它们极其友好的人类,并且还有许多草料,这让它产生了想留在此地的想法。
族群越来越小,它不得已,只能选择这种方法,目的也仅是想让族群延续下去。
对于一个王来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来到这里之后,它感受到一种来自心灵上的召唤,就像刚才的感觉一样。
而就在它两眼看到丁奇之时,它再也挪不动眼睛,那就是它命中的主人。
它挤开鹿群,来到丁奇面前,没有丁点害怕,就像它之后想的,它是主人有什么可怕的。
驯鹿伸出舌头舔了舔丁奇搭在木栅栏上的手,再蹭了蹭丁奇的胳膊,状态很是亲昵。
丁奇也很震惊,眼前这头明显就是驯鹿王的驯鹿竟对自己没有丝毫排斥,这可非常难得。
突然想起自己身上还有一些精盐,取出一点倒进左手中,示意驯鹿王吃了。
驯鹿王轻轻用舌头舔了舔那白色的东西,紧跟着就眼前一亮,伸出粗长的舌头,一个旋转,就将所有精盐都吞进肚子里。
这还不算,它用舌头将丁奇左手翻来覆去地舔,直到没有一粒盐。
雄鹿长老更是吃惊,他可是知道眼前这头驯鹿是自己的女儿医巫最先喂食的那头鹿,从不排斥鹿,还特别喜欢和鹿在一起。
没想到和第一次见到的丁奇也是这么亲近,难道这头驯鹿是来撮合头领和自己的女儿的吗?是预示着他俩能结合在一起的象征吗?
「有吃过老鼠肉的没,亮个相!
」
沈竹不仅穿越了,还怀孕了!什么?这家里的人食不果腹还有极品亲戚打秋风?那就打回去!谁知,身边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尚书。沈竹觉得还是保命要紧。婆婆要给自家男人纳妾巩固实力?还是当初指腹为婚的人?沈竹嗯,我们还是做朋友吧。只见男人阴沉的脸色一转,娘子,做什么?额,朋友两字怎么那么难说出口。...
夜黑风高,吾俯案疾书。有诗为证,曰一蓑烟雨,点江南。一点流光,终虚幻。一抹情深倏然,杀气迎面而至,吾躲闪不及。哎呀滚,少在那儿文邹邹,简介呢?什么时候交?那个那个,咱能不能先把刀放了,有话好好说?吾小心的将刀锋推开了些许,内心惶惶。屁话,要么交简介。要么,我宰了你?吾肝胆欲裂少侠饶命,借宝刀一用。干嘛?我自横颈成一快,留取简介待后来。哐啷咳,救命,我不要简介了吾提刀冷哼,斜睨眼前之人。呵呵呵,想的美。未完,待续...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穿成被无良叔婶卖给人牙子的八岁小孤女怎么办?雇佣兵出身的聂绾绾表示不怕不怕,开局先分个家!然后再当个小大夫,开个小酒楼,买座小玉山,发家致富就在眼前!去前线的大哥回来了,失踪的父母也回来了,还有个小狼狗整天围着她打转!小日子渐渐滋润起来,聂绾绾觉得自己有亿点点优秀!生活有亿点点幸福!并且想躺平摆烂可小狼狗丈夫却直勾勾地盯着她平坦的肚子媳妇儿,还要再生个小狼崽儿才能躺平!一二三四五,六六聂绾绾数着满屋子蹦跶的小狼崽,一脚将跃跃欲试的某男踹下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