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47章 再要一个 中(第1页)

长鱼阡惦记着韶宁捉妖体乏,为她提来刚熬制好的补汤。

为了保障长鱼阡和孩子的安全,以及长鱼氏的内部团结,韶宁示意他带着孩子快走。

待他走后,韶宁琢磨不透长鱼沅的想法,手极为诚实地摸向桌上的汤。

长鱼阡的厨艺很好,香味勾起了韶宁馋虫,她埋头喝汤,抬头看见长鱼沅目光泠泠地盯着她。

韶宁不明所以地把汤推向他的方向,“来一口?”

他不理会韶宁,转而走向厨房另一头。

厨房里有些新鲜的菜,长鱼沅挑挑拣拣,挑了几个合眼缘的。

他现在的脑子不好使,但是依稀记得韶宁喜欢吃这些。

或者是只看见过韶宁吃这些菜。

——她到悬夜海的时间很少,每次都明里暗里的避着他。

和长鱼沅同桌吃饭的机会更是少之又少,所以他印象里韶宁就吃过几样菜。

不过失忆后的长鱼沅当然不记得那些徒惹人伤心的细节,他心头只有一个念头,即像往日练习过无数次、从糟糕到熟练那般,为心上人做一顿饭。

抓住一个女人的心,首先要抓住她的胃。

更何况是韶宁这种辟谷了看见美食都高低得来两口的女人。

一边熟练地切菜,长鱼沅不忘讥笑韶宁贪吃。

他的记忆很混乱,往深想脑袋钻心的疼。

长鱼沅脑袋疼了半天,不知怎么得出的结论,拿着明晃晃菜刀指向韶宁:“薄情寡义。”

零零碎碎的加起来,这就是韶宁在他脑海里的全部映象。

爱吃且薄情寡义,再剩下的他想不起,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喜欢她。

好在他的菜刀只是拿来切菜的,看见长鱼沅要点火,韶宁想起他在悬夜海第一次下厨的美妙体验,惊恐问:“你该不会想和我同归于尽吧?!”

她的话得到了对方的漠视,很快一盘清爽脆口的辣炒白菜端上了桌。

不多时,不大桌上已经摆好了五六盘菜,长鱼沅上菜的同时拿走补汤。

倒掉。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韶宁夹了一筷子入口,味道意想不到的好吃。

念着吃人嘴软,韶宁不敢再下筷子,“王爷厨艺这般好,出身又高贵,怎么就偏偏看上了我一个薄情寡义的女人?”

她对长鱼沅失忆的事情半信半疑,此话一出,他拧眉陷入思考,“忘了。”

“不过,”

长鱼沅有些词穷,他不太善于表达内心的情感,“我的心脏不会骗人。”

见到韶宁推门的一瞬间,他的心跳声被无限拉长,长鱼沅能清晰感受到它传递出的情感。

欢喜,埋怨。

前者是见到心上人的情不自已,后者是日积月累、一眼望不到头的怨怼。

丰富的情感和零碎的记忆完全足以让他编造一个有关抛弃与被抛弃、偏爱与被偏爱的故事。

‘他喜欢韶宁,想对她好,但她好像不喜欢他。

这是故事的大纲,故事的结尾是他还是喜欢她,但是她依旧不喜欢他。

情节周而复始,乏味单调,不曾有过跌宕起伏,他们之间好像也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恨。

热门小说推荐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二十一世纪特种兵花楹执行任务时,被炸身亡。醒来第一眼就差点被吃掉。惊魂未定发现自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成了大肚婆,未出世的孩他爹还是个傻子。还好手握亿万空间物资,逃难咱也不怕。基建咱也能搞定。只是这玉矿挖起来有点儿麻烦!这边做着首富的梦,那边频频被追杀。既然你们不长眼惹到她,她也只好大发善心的教教你们做人的道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武功在高也怕菜刀。等下,那些人为什么这么怕她的傻夫,就连皇帝也...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