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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话 大快朵颐(第1页)

天色还早,乔记纸扎铺子尚未开门,门板只落下一扇,从里面透出一豆暖黄的烛光。

铺子里正在打扫,殷勤伶俐的小伙计见过花小麦一面,已是认得了,赶忙迎上来,笑嘻嘻将她引到后院。

每日打烊前,伙计们会将门外摆放的物件都收到后院放置,堆得满坑满谷,冷不丁一头撞进去,满眼都是红红绿绿的纸人和白惨惨的灯笼,还真是令人心中觉得有点瘆的慌。

寒冬的早晨冷气弥漫,花小麦站在后院里狠狠打了个哆嗦,目光尽量盯着自己的脚面,不敢再多看那些正冲着自己微笑的纸扎童男童女一眼,脚下疾奔,快步冲进厨房中。

整个铺子都是黑洞洞的,唯有厨房里灯火通明。

乔雄对每年的这顿团年饭很是看重,按照花小麦的要求,一样一样食材皆是经过精心挑选。

角落中的大筐里塞满了新鲜的香蕈、木耳、山药和各色野菌,浸在井水中的竹篮子里搁着豆腐、面筋和鲜笋,尚未经过宰杀的活鸡活鸭罩在大竹笼下,叽叽嘎嘎叫个不休,吵得人头疼之余,也更显热闹。

老赵没有露面,倒是两个三十来岁的妇人笑嘻嘻迎上前来。

“是花家小妹吧?东家说了,今日便由我们两个在这儿给你打下手,需要我们做什么,你尽管开口就是。”

花小麦对于乔雄所做的准备工作十分满意,四下看了看,便冲那两个妇人点点头:“今天少不得要忙上一整日,我先谢过两位嫂子。

前几天我来和乔老板商量菜单时,曾吩咐下做一罐酒曲鱼,今日应是能吃得了,两位可不可以取来给我看看?”

两个妇人连称“不必那样客气”

,一面就将一个瓦罐端了来,放在花小麦面前。

大鱼切成手掌大小的薄片,用二两盐,四两神曲末、一百粒上好青花椒、一把葱、两斤酒拌匀,然后密封起来,存放上六七日,便可取而食之。

鱼肉经过酒曲和花椒的腌渍,入口凉脆而麻香,用来开胃,实在再合适不过。

花小麦揭掉瓦罐上的箬叶和红布,用筷子取出一片鱼肉来对着灯火细瞧,见肉质微黄透光,心中便是一阵欣喜,随之呼出一口长气来。

她偏过头去看了看窗外的天色,回身对两个妇人笑着道:“咱们开始干活儿吧。”

纸扎铺子今日只开半天的们,前面照常坐着生意,厨房之中却水汽蒸腾,煎炒烹炸之声不绝于耳。

伙计们手上做着活计,鼻子里一阵阵闻见从后院传来的香气,有两个年轻活计按捺不住,便一趟一趟地跑去打探,扒在门框上偷望上一眼,然后回到前面,绘声绘色地将那厨房之中的情景说给同伴们听。

乔雄的酒席设在中午,除了自家伙计之外,还请了几个相熟的朋友,不过巳末时分,客人便已陆陆续续上了门。

后院里摆了一张大圆桌,碗箸齐全,每个座位旁还放了一只粗陶小碗,碗底有三四朵小小的干梅花。

四样凉菜已经上了桌,分别是酒曲鱼、素拌芝麻菜、醉青虾和芥辣肚丝,此外还有一个四味卤盘,当中塞上一朵萝卜雕的花,红艳艳的,衬得整张桌子既清爽,又漂亮。

这个年代的乡下,又是冬天,花小麦不可能如同从前在五星级酒楼实习时那般,专拣着珍贵食材入菜,能买到的每一样原料,都必须发挥最大的效用。

毕竟,对火刀村的百姓们来说,判断一桌席面的好坏,只用两个词便可以概括:好吃,实惠。

因此,她今日所准备的菜肴,或许称不上精贵,却委实是一点一点绞尽脑汁,琢磨出来的。

乔雄早早地便来了后院,每一位客人抵达,他都会不厌其烦地亲手往那粗陶小碗里加上一勺蜜汁,然后兑入滚水,笑呵呵不无自得地解释道:“我今日请的大厨说了,这碗汤水叫做暗香汤,是用雪枝上的梅花加盐腌制而成。

你们看这颜色,红嫩嫩的,多可爱?我方才尝过了,那叫一个香啊,比那一两银子一小包的上好茶叶还好吃!”

伙计们关了铺门,也凑到后院里,与宾客们混在一处坐下,端起那小碗一喝,果真纷纷赞不绝口。

孟郁槐也来了,将那小碗送到唇边轻轻抿了一下,目光微亮,不自觉地往厨房大门的方向张望了一眼。

此时的花小麦,正忙得脚不沾地。

“刘嫂子,张嫂子。”

她一边不停手地在案上操作,一边回头招呼那两个妇人,“时辰差不多,做好的菜可以端出去了,记得我跟你们说过的,要……”

“要先上味浓的菜,后上清淡的菜,无汤的先上,有汤的留到最后嘛,都记住啦,你就放心吧!”

两个妇人笑呵呵答应一声,端起一盘红煨羊肉、一盘酱炒三果走了出去。

还嫌我啰嗦了?花小麦抿唇微笑,却也来不及再多说什么。

她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面前这道草菇煀禾花雀之上。

莫说是在花小麦从前生活的年代,就算是如今,禾花雀这样低廉的东西,轻易也上不得大台面,也正是因为如此,许多人都忽略了,其实禾花雀,是一种非常肥美鲜嫩的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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