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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话 到手(第1页)

事情来得突然,不由人细细斟酌,左金香忙引着那两个杂工去宰鸡。

只是踏出厨房之前,仍是按捺不住,自言自语地嘀咕道:“上回这丫头,就曾在镖局里用笋脯做了一道鸡茸金丝笋吧?这次怎么又是鸡茸雪蛤?……倒跟鸡茸较上劲了!”

花小麦将她的话她听了个一清二楚,撑不住笑了出来。

为厨者,需擅于察言观色,自己做出来的菜是否受到欢迎,会不会有哪里出了差错,从食客们进餐时面上的表情,便可寻到蛛丝马迹。

之前在连顺镖局做那一道鸡茸金丝笋时,她曾留心观察过柯震武的反应,见他对那笋脯虽赞不绝口,筷子却多数往鸡茸上招呼,便猜测他多半是个爱吃鸡肉的,只盼今日这道鸡茸雪蛤,能对了他的胃口。

说穿了,宴席虽要照顾宾客口味,最终,却还得主人家满意才行啊!

雪蛤这味食材,贵就贵在它腹中的那一粒胶。

在花小麦穿越之前生活的时代,但凡上点档次的酒楼食肆,往往单取那一粒胶出来烹饪,其余之物皆弃之不用,花小麦自然也依此而行。

泡发了的“雪蛤胶”

约有两指宽长,用姜汁和黄酒捞过切成碎丁,再以鸡架和猪骨熬成的上汤滚煮,这便是清汤雪蛤。

但既然要加入鸡茸,就必然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

滑嫩的鸡胸肉垫在肥猪肉上,用刀背斩成茸放入碗中,再加入蛋白,用筷子搅打。

鸡肉中的筋丝会自动缠在筷子上,经过一遍遍的搅打,只等鸡肉中的筋丝全部被剔除,方算是最幼嫩的鸡茸。

这个时候,将煮滚的上汤和雪蛤胶从火上端离,把鸡肉茸缓缓地倾进去,撒少许火腿丁和芫荽,就可以摆盘上桌了。

做好了这道重中之重的大菜,眼见着即将午时,花小麦又手脚麻利地炸好了几盘春饼,负责搬菜的杂工陆续赶了来,将大盘小碗一样样捧了出去。

柯震武与众位宾客,已在前院入了座。

这日的宴席之上,菜色缤纷耀人眼目自是不必多言,既有那珍贵的燕菜、雪蛤等物撑足了场面,也不缺那爽口爽心的卤盘小菜,令人胃口大开。

荞菜炒腊鸭皮油汪汪,加了虾肉和冬笋丝的春饼金灿灿,野鸡肉红彤彤……更妙的是,这日的茶汤,却是用那柏叶焙干磨成粉冲成的柏叶汤,饮酒之后抿上一口那碧青的汤水,醉意好似一刹间完全消散,脑中一片清明,说不出地爽利。

各人都轻易在桌上觅到了自己所钟爱的菜肴,抬箸举杯欢笑频频,实在好不热闹。

花小麦累了整一个上午,双腿仿佛灌了铅,沉重得简直不像是自己的,实在也没力气到处走动了,就与左金香坐在厨房前的院子里喝茶。

所幸这左嫂子是个极开朗活泛的性子,扯着花小麦叽叽呱呱说个不休,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时间倒也不难打发。

春酒宴直到未时末刻方散,可谓宾主尽欢,柯震武送走了宾客们,便打发人来请花小麦和左金香去前院说话。

“快快,小麦丫头,领钱了!”

左金香一下子跳了起来,在花小麦腰眼上捅了一下,拽着她的胳膊立刻慌慌忙忙冲到前院。

杂工们正在收拾那四张大桌,宾客们已走得差不多,廊下只余春风楼的赵老爷,同柯震武坐在一起喝茶。

见花小麦来了,柯震武立刻笑着冲她招了招手:“来来,小麦丫头你过来!

今儿这一天,可把你给累坏了吧?这顿饭做得好哇!

我最爱那道鸡茸雪蛤,鲜香满口,回味悠长,大家也满嘴里只是夸赞哪!

之前郁槐同我说你厨艺十分了得,我今日,才算是真正见识到了!”

花小麦的心稳稳当当落到实处,嘴角微翘正要做答,那赵老爷却已抢过话头道:“可不是?小小年纪,比我那春风楼里姓魏的那个可强多了!

那东西,三不五时跟我提要求,做菜的手艺一天不如一天……姑娘,我听老柯说,他之前还跟你有过争执,欺负你了?喙,要我说啊,干脆你往后就来我的春风楼里掌勺,让那姓魏的死一边儿去!”

“赵老爷,您别跟我开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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