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最古老的石碑里有过这样的描述,当初始的河流从地壳的缝隙里流淌而出,世界也就诞生了。
黑色凝聚成了永夜,白色化为了光明,象征着黑夜与白昼的神相互追赶永不停歇。
而属于自由意志的风承载着万物,与雷霆交织变做力量本身,于是火焰也从中诞生了。
生命来自漫长的积累,他们从脚下的大地中苏醒,即是万物也不属于万物。
最终,我们从混沌中获取智慧,而报以对世间存在最美好的祝愿,我们将那些原始称之为神灵。
伴随着沉闷的轰鸣,洞窟内所有的玉柱皆已坍塌。
尘埃铺张开来遮蔽了天上的光亮,将大地裹藏在深黑之下。
已经许多年未曾见过如此明亮光芒的赎罪者们,强忍着眼部的刺痛,他们纷纷俯下脑袋,用头抵着地板,脸上挂着勉强算得上是喜悦的表情,他们嘴里呜咽的念诵着单一的词,似乎是在祈祷。
将一切看在眼里的女人,重新戴上了那副黄金面具,她站在离洞口比较近的距离,无视那些腾起的烟尘,只是缓缓抬起了自己的左手。
随着她抬手的动作,一本泛黄的古籍突然凭空出现没有任何征兆,那古籍上陈旧的书页哗啦啦掀开,露出一个个鲜红如血的奇异符号。
这些看着像音符的图片,随着女人口中的轻诵逐渐变得光亮,那光照在空中悬浮着的灰尘上,形成了一个立体的图案。
那是一个蜷缩着身体,蹲在半空的怪物,它赤裸着身体,粗壮的身上竟然有六只手臂,且个个都健硕有力。
他下半身是像马一样,有四足,尾巴则宛如一只老虎般,上面还带有骨刺,就算是当做钢鞭也不奇怪。
这样怪异的家伙,随着女人的声音,渐渐开始苏醒。
而诡异的是,原本应该是照射在半空的光,仿佛突然凝结成了实质,而由此,那具怪物的身体随着投射越来越大,最终一个身高近五丈的巨大怪物,睁开了他的双眼,站在空旷的广场上,站在倒塌的玉柱前,站在女人的视线内。
女人用古老的语言轻声念诵着什么,而在众人头顶,本该是密闭的山洞内部,突然变得燥热无比。
好似有一团热烈的灼气正在山洞顶部,那除非是太阳降落,否则没谁敢相信,能有什么东西的温度,可以透过厚实的山体,传到大山深处来。
那被女人唤醒的怪物在看清面前的身影时,本能的向下跪去,它的头颅低垂,身子哪怕匍匐在地上也如一座小山丘般巨大。
可,在它感受到来自头顶的灼热时,头颅不自觉的上扬,它脸上变得凶狠,用包含激烈情绪的声音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而女人只是轻笑着,她脸上带着不屑,嘴里却念叨着“不用理会他,我的孩子,你才刚醒,先试着调整自己的身体。”
被称作孩子的怪物,好似努力适应着女人那不同以往的发音规律,他嘴巴努力的挪动着,最终喉结一滚,他发出标准的人类语道“遵从您的意志。”
随即,它将头颅重新低垂,而女人只是仰着脑袋,她的眸子微转,盯着面前半空中静立悬浮的一个人身上。
那是一位笼罩在模糊光影里的人,他的存在让周围的一切变得越发炎热和疯狂,而不少靠近洞口的赎罪者们已经在这抹强光出现的瞬间,全身干瘪着死在了原地。
而侥幸活下来的一些,也是站在了极远处,不过可惜的是,那些也并不能长久的存活下去,他们表面的皮肤都被烫出一个个恐怖的斑纹,有的皮下突然暴涨开来,鲜血流淌了一地。
为了拯救暗恋着的叶先生,文佳木被困在永无止境的死亡循环里。一周目二周目三周目为了叶先生,她牺牲了一次,两次,三次她以为这是自己一个人的战斗,然而渐渐的,叶先生竟然把温柔的目光投注在了她身上。如果爱是救赎,那么能救赎我的人只有你。立意爱是救赎...
甜宠双洁隐婚宠妻狂魔禁欲高冷不近女色的商爷被自家老太太按头结婚,娶的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小不点。他一直以长辈自居,从未将小不点当成女人看。丢下一纸离婚协议之后,他立刻就后悔了,尤其看到她的身边桃花不断。商爷人前高贵骄矜,生人勿进,背地里默默掐人桃花,一朵又一朵。终于有一天某大总裁忍无可忍拍案而起,扑通一声跪在搓衣板上,可怜兮兮的撒娇老婆,跟我回家好不好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被奶奶按头结婚?爷他一秒沦陷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一个想要保护的人,只有如此,他才会拼尽全力。为了家族的振兴,一人去浪迹整个天下,身寄星云,行走八荒,不为了别的,只为了拥有绝对的力量,捍卫自己的尊严,守护身边的人。扬眉,才能吐气,激昂,可破青云...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