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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风带着陆裳飞回饭庄,却远远的听见饭庄内传来的吵闹声。
“我是谁用不着你管,但你光天化日,郎朗乾坤,竟敢做出如此恶行,别说老夫不答应,大伙都不能答应!”
裴风快速飞到饭庄中,只见萧锦护着李爵,而小狼鼻青脸肿的挡在二人前面。
刚刚说话的是许金,裴风叫他“金爷”
,除了他之外,还有不少曾经的主顾,众人围着一个络腮胡大汉,此人面相凶恶,不似好人。
“萧锦姐,金爷,这是怎么了?”
那络腮胡大汉见来者是连叶楼的人,连忙赔笑两声,然后便离开了。
“裴风,不能放了那人,这个家伙罪大恶极……”
其中一个主顾说道。
裴风命司马炅将那大汉锁了,丢了回来。
陆裳见李爵的面相,越看越觉得眼熟,最后情不自禁落下泪来,萧锦带着李爵上来安慰她,却不知陆裳为何流泪。
陆裳却一把抱住李爵:“猪头,我是小姨啊。”
萧锦一时愣住,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接着便带着李爵和陆裳上了楼。
裴风将凝血脂放到小狼手里,问了声还疼么?小狼自然不会说疼,直说现在比以前好多了。
“承蒙各位叔伯照顾,日后若有差遣,万死不辞。”
裴风拍了拍小狼的肩膀,而后起身向众主顾作揖道。
“你这说的什么话,别说这是你家了,就算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勇气,我等也是有的,怎么样,现在信了吧,以前我说我是修仙者,你小子还皱着鼻子不相信。”
金爷爽朗的笑道。
裴风重重的点了点头,而后询问起此番事件的来龙去脉。
这络腮大汉是一江湖修士,本来也参加的灵宝试炼,但一趟下来,没获得任何资格,于是便不知怎么,来到了宾口饭庄,前两日因其心情不畅,来此吃些酒菜,但宾口饭庄早就不营业了,但他偏要吃,不得已,萧锦让李爵给他做些饭菜,谁知此人吃上瘾了,一连三日,都来这里吃喝,但就在今天,他也不知哪里来的狗胆,竟然准备霸占这里,还欲强娶萧锦,萧锦拼死反抗,小狼疯也似的与其撕咬,虽然被打的遍体鳞伤,但也成功引起周围客邻的注意,这才僵持至今。
裴风淡淡的对隐着身形的司马炅道:“找个地方处理干净,做掉他之前搜索下他的记忆,看看他背后有没有什么人,回来之后一一告诉我。”
裴风这种低沉的音调,最让司马炅害怕,他用遮天幡将那大汉与自己裹住,飞往城外。
饭庄内众人见那大汉消失,顿时面面相觑起来,裴风则说道:“我将他关了起来,之后再审问,诸位叔伯都来坐坐,今日我下厨。”
肴核既尽,裴风送别众人,然后才与早就回来却隐在屋顶的司马炅交谈起来。
“江湖散人一个,身上倒是没啥宝贝。”
“无妨,以后这种事情不用跟我说,我相信你。”
“你急什么啊,我还没说完呢,喏,这东西从他身上搜到的,烧也烧不掉,砸也砸不坏,最关键的是,炼化不了也不能收入到储物空间。”
司马炅拿出一只红色绣花鞋,裴风接过手中,看了两眼,这鞋长约五寸,绸面碎花。
若仅凭司马炅的描述,裴风会认为这鞋子与如意的那面团扇相仿。
但看到这鞋子后,裴风却觉得不大一样。
“这鞋子,你怎么看?”
“看着邪性,我的意思是,不管它能不能炼化,能不能放入储物空间,它本身就透着一股子邪性,反正我说不好,本来我都不想带回来的。”
“不错,我跟你的感觉一样,这鞋子拿在手中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对了,你从那胡子的记忆中,有没有寻到,这鞋子他怎么获得的?”
“我想想啊,我靠,坟头捡的!
这小子胆儿挺大的啊!”
“师姐,我回趟连叶楼,你帮我测测萧锦姐的特质。”
裴风不等陆裳回话,便御剑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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