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来找他了。
今日有空:他说不知道我和他能做什么,感情僵持到这个地步我还能维持下去我也是挺能扛的。
季知非没有马上回复,而时去确认了一下微信有没有漏收苏风眠的消息。
可是两人的微信聊天界面还是静止在季知非最后问的那一句话上。
苏风眠没有回复他什么时候有空。
他有点无奈,也有点庆幸,无奈于再苏风眠心里自己还没有一个网友重要,庆幸于自己就是这个网友,这种又悲又喜的情绪错杂在胸口,还混着对苏风眠当下处境的担心。
“今日有空”
刚刚向自己说了他和叶傅轶当下的关系,季知非关心的不止是这个,他更关心那天叶傅轶突然喝多了去苏风眠家都做了什么说了什么。
可是披着“狐狸狗”
这个皮囊,他什么也不能去问。
他烦闷地喝一口放在床头柜的热水,水已经凉了很久了,他只好喝一口就放回去,再腾出手对着比水还冰冷的手机打下一行字。
狐狸狗:那你想继续这段感情吗?
今日有空:没有理由分手,也不想单身。
这什么理由?
季知非不禁皱眉,他真想跑到苏风眠面前告诉苏风眠感情这种东西怎么能勉强。
今日有空:而且,其实我挺喜欢他的,从某个程度来说,他是我第一任。
看到最后那三个字,季知非的拇指小小地颤了一下,不小心碰到屏幕,屏幕上的输入键盘跳出一个字母,他马上删掉了。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发了一个“噢”
过去。
季知非没有想到的是,苏风眠居然之前没有过感情经历,也难怪他会觉得,分手需要理由,更不必说他不想单身了——可能苏风眠只是想让第一段感情结束得没那么不明不白。
季知非很理解这样的感觉,他第一次谈恋爱的时候,对象当然不是苏风眠,是他现在的一个病人,宋娇眉。
和宋娇眉在一起完全是意外,那时候宋娇眉还没有住院,也没有生病,只是他在常去的酒吧认识的女人,两个人从认识到在一起到分手前前后后大概一年多,做过最亲密的事情是拥抱,没有接吻没有睡觉。
他记得是宋娇眉在他喝得有点醉的时候提出来在一起的,他随随便便地也就答应了,答应了之后发现自己其实没有那么爱宋娇眉,太多时间只是依赖一种“恋爱感觉”
,而非依赖这个“恋爱的对象”
。
可因为是第一次恋爱,所以他一直不想提出分开。
直到宋娇眉亲口问他到底要不要继续,他才说了不要。
至此,他们才分开。
后来宋娇眉入院,就距离他们分开已经很久了,他对宋娇眉的和善里有抱歉的成分,也有同情,同情的是她的身世——孤儿,被养父母带大,虽然养父母对她很好,家里也给她留了不少钱。
可在她查出来有重病的前几年,她的养父母就已经过世了,她就一直一个人住院治疗,算得上是在这人世间再也无依无靠,护工换了一批又一批,到现在经费也已经快耗尽。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张晨穿越诡异世界,联手小哥,重铸钦天监!天不诛之妖,我钦天监来诛!地不填之堑,我钦天监来填!死亡公路,车祸频发!关注高速官方,立镇魂石,颂往生经!地铁塌陷,无法通车!关注城建官方,打七星钉,刻穷奇像!水库命案频发,闸门松动报警!关注水利官方,以青铜铸霸下,托铜棺沉于湖底!长江屠蛟,昆仑镇魔!西出蛮荒之地,东临海天之巅!凡九州之域,钦天监之辖,神魔皆避!...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都市电竞日常直播陪玩代练无脑爽文林天穿越蓝星,这里全民都在玩王者。但没想到原主身患绝症,只剩七天可活。绑定游戏系统后,他成为无敌全能选手,且做任务就能加生命。任务1给女老板陪玩,获得好评加一天生命。任务2给女老板代练,完成单子加两天生命。任务3随着系统功能逐步解锁,他还获得了内含房车技能及各种道具的宝箱。陪玩撞车德华,在土鸡高地虐泉一打五。...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