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三章 天下皆狗(第1页)

萧风又一次喝醉了,同样醉醺醺的张天赐坚持着送他回家。

当然主力是那两个雇来的仆从,张大张二。

今天一战,证明了这两个仆从的职业精神,面对十多个豪奴不退缩,堪称忠仆。

因此萧风很是夸了两句,张天赐觉得脸上有光,每人赏了一两银子,两人的忠心度顿时加满了点。

此时张大背着萧风,张二背着张天赐,身后跟着张家娘子和巧娘,张云清和巧巧,一路浩浩荡荡,鸡飞狗跳的回到了萧家。

隔壁王小姐听见动静,踩着小板凳又开始扒墙头:“巧巧,你家老爷又喝醉了?”

巧巧很无奈:“干嘛要说又呢,也不过是第二次而已,我家老爷不是酒鬼,只是高兴罢了。”

王小姐嘻嘻笑,看着巧巧身后的张云清,巧巧像主人一样给两边介绍了一下,两人隔着墙头见礼。

王小姐羡慕的说:“你爹去酒楼还带着你,我爹平时都不让我出门!”

张云清性格开朗,小手一挥:“以后我来找巧巧玩时,你偷偷跳墙过来,咱们一起玩!”

王小姐犹豫一下,似乎觉得跳墙这事不太好,不过还是迟疑的点点头,然后被她娘喊走了。

这边张家娘子替一直喊着“大哥再喝一杯”

的张天赐告了罪,带着家人离开了。

看着躺在床上的萧风,巧娘十分为难。

上次老爷喝醉,就做了不好的梦,这次会不会还这样啊。

有心留下巧巧作伴,可觉得万一萧风真做了梦,巧巧看见了反而不好,于是还是让巧巧先睡了,自己守着萧风喂醒酒汤。

好在这次萧风醉得沉,除了嘴里嘟囔了几句:“媳妇,好渴。”

倒没像上次那样动手动脚的,巧娘松了口气,也不敢走开,就坐在脚踏上,俯在床边迷糊着了。

萧风半夜渴醒了,他睁开眼,看见睡在床边的巧娘,俊俏的脸上带着温柔的神色,长长的睫毛不时颤动一下。

萧风知道这个姿势睡觉是睡不沉的,醒来还容易头晕。

以前他应酬喝醉,妻子就常这样在床边沙发上守着,第二天肯定会头晕没精神。

他伸手拿起巧娘放在床头的温茶,一饮而尽,然后故意用点力放下茶盏。

巧娘被声音惊醒,揉揉眼睛,迷迷糊糊的看着萧风,半天才回过神来,羞赧的一笑:“老爷,我给你倒茶。”

萧风摆摆手:“你去睡吧,我的酒醒了,自己来就行了。”

巧娘犹豫一下,将茶壶拿来放在床边,又叮嘱一番,才离开。

萧风的酒其实没醒,所以他第二天一直睡到过午才爬起来洗漱。

而此时京城里已经沸腾了,到处都在传扬这昨天他在太白居的狂言:半年内,要让京城最有名的大商人,商会会长谈新仁破产!

这话,除了皇帝,还真没人敢说。

因为人们知道,谈新仁的背后靠山正是赵文华。

赵二被打,赵文华没有动作,因为赵二不过是一条可有可无的狗。

但谈新仁却是赵文华的钱袋子,地位不可同日而语。

若萧风真的把谈新仁搞破产,实际也就断了赵文华最大的财路。

有道是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赵文华虽然不见得多孝顺,但真要杀他爹娘,他肯定也是要拼命的。

热门小说推荐
江湖是怎么没的

江湖是怎么没的

一个低情商,一个真小人,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朝廷中暗流涌动,江湖上风云变幻,一场阴谋布局之下,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

下山打法师

下山打法师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意乱

意乱

未婚夫勾搭继姐的那个晚上,林芝意转头就爬上了别人的床。在同一家酒店,一墙之隔,林芝意听着那对狗男女的跌宕起伏,却享受着眼下的肆意欢畅。床上,燕城有名的海王徐言川在她耳边低语弟妹,我们可不能输再后来,他们闪婚成了夫妻。所有人都等着看林芝意被弃如敝履,独守空房。甚至有人设赌,赌徐大少婚后还会睡多少个女人。徐言川亲自下赌注1个。婚前婚后,都只有她一个。赌局结束,徐大少带着盆满钵满的翻倍赌注,来到林芝意面前求表扬老婆大人,我给你赢来了一年的生活费,求亲亲,求贴贴!所有人大跌眼镜说好的海王呢?怎么变妻奴了??...

都市仙医

都市仙医

梦中修仙,秦天获得无上医术与炼丹等传承,而那些家族缺依然把他当做窝囊废上门女婿看待。欺软怕硬?恶名打压?不存在的!敢狂,敢装,敢裱的人,必将踏入脚下!...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