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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怎么办?”
过儿急得真跺脚,“现在请讼师也来不及了!
还有一刻就要过堂,老爷要是不招,是会被动刑的啊。”
春荼蘼把心一横,吩咐道,“刚来的时候,我看衙门外有摆摊代写家书的人。”
说着从袖袋里摸出一张纸,“昨夜我闲来无事,也试着写了诉状,今天幸好带在了身上。
你立即过去,请人誊写一份儿。
拿五十文钱给人家,终归是够的。”
在衙门前摆摊的,都是识字的,或者有小小功名,却没有固定事做的人。
这些人做的生意之中,其实也有代写诉状这一项。
可因为他们只按照委托人说的写,算是纪录,对案件没有帮助,没有切实参与了诉讼过程,因而收费才三十文,实在没钱又不识字的人才会请他们。
过儿忙忙地跑出去,春荼蘼又转向小九哥,正色道,“麻烦小九哥跑一趟,把昨天咱们找到的证人都给叫到县衙候着。
就说如果肯来帮助,只要说出实话,我春家必有厚报。
倘若不肯……你就好言相求。
死活说不通的话……”
春荼蘼咬了咬牙,“就告诉他们,《大唐律》中有规定,证不言情或者知情不报,也是有罪的。
我爹若被人陷害入狱,我春荼蘼一个小女子,也没什么情面道义好讲,不介意把他们全咬出来!”
威逼利诱这种事,她做起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不过当然,不撕破脸最好。
而为了救出春大山,她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何况这只是让证人实话实说而已,又不用昧着良心。
“春小姐,您放心吧。”
小九哥应了一声,转眼就跑得不见人影。
春荼蘼闭上眼睛,又缓慢张开,望着秋日晴朗的天空,坚定心念。
不知是不是冥冥之中有天意,还是女人的第六感?正因为她莫名其妙的不安,才会也写了状纸,现在不至于因没有诉状而被县令打出来。
而若她还是原来的春荼蘼,春大山也同样没有人能搭救。
既然靠山山倒,靠水水干,那么,这青天之下,她靠自己!
“轮到你们了。”
约莫一刻后,差役前来通传。
恰好,过儿满头大汗的跑了来。
春荼蘼打开一看,状纸上的字清晰明了,虽然带着急切的感觉,却比她自己写的强多了,至少不会让阅状的县令产生反感。
“快点!
难道要让大人等你等小民吗?”
差役又催。
春荼蘼深吸一口气,坚定的迈开步子,首次走进了大唐的公堂!
一瞬间,时光仿佛交错混乱,恍惚中,她好像有身在现代,第一次以律师的身份走进法庭的感觉:有紧张,有期待,也有一种略带嗜血的兴奋。
那是她的舞台,不以武力和兵法,而是以智慧和唇枪舌剑取胜。
但,其凶残性,不亚于真正的战场。
虽然没到一言生,一言死的地步,但绝对可以左右别人以及自己的人生道路。
她喜欢做律师,但重生以来,为了父亲和祖父,她本打算安安分分当一个小户千金,不损坏名声,谨守着本分,将来平静的嫁人生子,只要让她重新拥有和守护亲情就好。
即便是春大山惹了官司,她明明可以自己上,却仍然求助于人。
可是,命运似乎是一只看不见的、巨大的、无法抗拒的手,各种巧合与形势,把她逼迫到墙角,又把她推向了某条预定的路上。
她有一种预感,就算她不是以讼师,而是以女儿的身份为父申冤,她安静的生活还是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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