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反而这时他耳边响起粗重的喘息声,一声比一声重:“……什么?”
钟明转头去看,杰克从队伍里走出来,野蛮的脸上涨红,熊一样的身体在怒气下起伏,他瞪着马修:“凭什么给他里面的活?我们都得从外面做起——”
他的怒气宣泄到一半,就被马修一个噤声的手势打断。
“少废话。”
他碧绿的眼睛像某种无机制的宝石:“你们没资格过问我们的决定。”
他身上再次隐隐散发出强烈压迫感,杰克骤然闭上了嘴,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接着神情透出恼怒,仿佛对自己懦弱的姿态感到愤怒。
钟明从杰克身上看到恐惧。
很奇怪的是,马修其实没说什么太狠的话,站姿也不带有任何攻击性,尽管如此,杰克极力掩饰的表情下却还是透出恐惧。
这些人到底在怕什么?钟明想不明白。
马修轻描淡写地解决了杰克,移开视线,继续分配下一个男仆的任务。
杰克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将愤怒压下,不甘心地走回队伍里,回头瞥了钟明一眼,眼神狠厉。
好吧,都算在他头上了。
钟明有点无奈。
上任的第一天,惹上司生气,被迫站队,同事结怨,真是好极了。
·
男仆们各自领了任务,散开来。
钟明领了水桶和帕子,趴着擦台阶。
这些台阶都是整块的大理石雕的,表面光滑,还算好擦。
只是不知道上面为什么没铺地毯,钟明跪在上面,冰冷的温度透过西裤的面料传进来,膈得他的膝盖生疼。
这宅子的主人也不嫌磕脚。
钟明在心中腹诽。
擦了一会儿,钟明便觉得弯腰弯得累了,抬起头,看到挂在楼梯中间墙壁上一张巨大的画像。
冷色调的画布上面画着一个小男孩,棕色的头发,蓝眼睛,精致的小脸长得像童话里的小王子。
他穿着一西装马甲,小脸板着,神情很冷淡,与黑色的背景相得益彰。
在他身后的黑暗中,若有若无地站着一个身影,和面容清晰的小少爷形成鲜明的对比,那个人只画出了一只手,按在男孩的肩头,大拇指上戴着一只绿宝石戒指。
按常识来讲,这里挂的应该是主人家的画像。
但是钟明莫名从画中读出一点不详的意味。
特别是小少爷背后的那团黑暗,盯着看久了,有种自己都会被吸进去的错觉。
越看越晦气。
钟明垂下眼,拿了帕子,低头继续擦台阶。
一张白帕子从左抹到右边,拿起来看,布料上全是褐色的污渍。
钟明看着那痕迹,皱了皱眉,这黑色大理石的台阶,打眼看过去干净,一擦却这么脏。
他把手帕放进水桶里,搓了两把,帕子上褐色的污渍消失,水中漫出淡红色。
钟明看着那红色,鼻尖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甜腥味。
他突然意识到什么,手颤抖了一下。
这不是什么简单的污渍,而是血。
这是谁的血?钟明心下震颤。
就在这时,鞋底踩在大理石上的声音传来,钟明抬起头,还没看清楚来的是谁,水桶便被人一脚踹翻。
‘砰’的一声,血水哗啦啦地顺着楼梯流下去,一路畅通无阻,让钟明一上午的苦工付诸东流。
早上《简·爱》,刚刚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现在又演《灰姑娘》了?
这恐怖游戏还真是有意思。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