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刘府大宅里也养了狗,狼犬,两条。
刘傲仁的腿还好着时,会带它们去春香山狩猎。
后来主人的腿废了,狗也不再被允许去山间奔跑。
拘在院子里,精力旺盛,四处乱窜,下人们都不敢招惹。
舒琬原本对狗没那么恐惧。
他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和爹爹住在一起时还捡到过一只失去母亲的小狗,养了两天,软软的一团,很是活泼可爱。
后因家贫,爹爹也实在没精力多照顾一个小的,就送给了邻居。
刘府里的狼犬可不是咬着舒琬裤腿玩的幼犬,它们常年食生肉,皮毛养得油光水滑,站起来有半人高。
伏下身呲出牙,锋利的犬齿看起来能一击撕断猎物的咽喉。
舒琬偶尔会被关进狗舍。
为了惩罚他的“不听话”
。
黑暗里只有两条狗的眼睛冒着幽光,它们虎视眈眈注视着面前被拖拽着硬塞进领地的人,似乎在判断舒琬到底是不是猎物。
威胁地低吼从喉咙里滚出,舒琬把自己缩进角落里,泪水不受控地往下淌。
狗这种动物很聪明,它们很快看出面前的人柔弱可欺,吠叫着离弦之箭一般冲了出来。
舒琬大声尖叫,抱住了头。
铁链摩擦出刺耳的噪音,良久,颤若筛糠的舒琬才敢睁开眼。
那两条狗正奋力挣动着颈间的项圈,对他发出狂躁的吼声。
离他不及三尺之距。
“舒琬?……舒琬?”
舒琬回过神,面色惨白,导演见状关心道:“怎么了?你怕狗?”
“……啊……嗯。”
舒琬被狗盯着,脚底像是生了根,不敢挪动分毫。
他答得言语不详,但紧张的样子已经充分说明了情况。
孟辉远上前大大咧咧地胡撸了把狗头,安慰道:“没事,这狗可乖了,不咬人,随便摸。”
舒琬问:“这只狗……等下拍戏要用吗?”
“就取个镜头,拴着绳子呢,不会接近你。
毕竟是狼狗,肯定不敢真放开了。”
孟辉远看舒琬的脸色实在难看,迟疑道,“你被狗咬过?怎么这么僵?还可以吗?不行的话就先不用狗了。”
舒琬试图让自己放松一些,他将目光从导演挪回到狗身上。
狼犬被换了身短打的训犬师牵着,或许是看出舒琬害怕,呜呜叫了一声,趴在地上,将下巴搭在爪子上,黑溜溜的眼睛委屈巴巴望着他。
狗狗乖巧的模样让舒琬的肩膀松了松,他反复提醒自己,这不是刘府的狗,它很友善,也没有把他当猎物。
舒琬悄悄换了口气,咬牙道:“没关系,我能拍。”
“好!”
孟辉远欣慰地点点头,他又专门和训犬师叮嘱了两句,让他一定控制好狗的距离,转头安排起各部门,准备开始下午的拍摄。
这场戏是颜无尘和洛王的初见,二人的戏份会分开拍,舒琬先上场。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张晨穿越诡异世界,联手小哥,重铸钦天监!天不诛之妖,我钦天监来诛!地不填之堑,我钦天监来填!死亡公路,车祸频发!关注高速官方,立镇魂石,颂往生经!地铁塌陷,无法通车!关注城建官方,打七星钉,刻穷奇像!水库命案频发,闸门松动报警!关注水利官方,以青铜铸霸下,托铜棺沉于湖底!长江屠蛟,昆仑镇魔!西出蛮荒之地,东临海天之巅!凡九州之域,钦天监之辖,神魔皆避!...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都市电竞日常直播陪玩代练无脑爽文林天穿越蓝星,这里全民都在玩王者。但没想到原主身患绝症,只剩七天可活。绑定游戏系统后,他成为无敌全能选手,且做任务就能加生命。任务1给女老板陪玩,获得好评加一天生命。任务2给女老板代练,完成单子加两天生命。任务3随着系统功能逐步解锁,他还获得了内含房车技能及各种道具的宝箱。陪玩撞车德华,在土鸡高地虐泉一打五。...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